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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农排电价收费标准不一
  五一期间,邢台清河县一些乡镇村民反映农电收费偏高、收费不合理、农电工服务不及时不规范等现象,从而加重了农民负担,严重地损害了地方政府及电力部门良好形象。
  
  日前,记者在清河县王官庄村、谢炉村、刘保庄村、简庄、连庄村等村庄走访了解到,该区域农排收费混乱,一村一标准,五花八门,收费标准有的村为1.2元/千瓦时左右、有的村收费标准是1元/千瓦时不等。在走访过程中还了解到,清河县部分村庄还私自把收取电费的任务承包给个人。

  据了解,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的电价,清河县农业灌溉用电收费标准为0.6775元/千瓦时。不难看出,清河县部分村庄农业排灌用电每千瓦时多收费0.5元左右。
  
  针对清河县农排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清河县电力公司回复称:“我公司严格执行上级批复的农业排灌电价0.6775元/千瓦时,未发现农排电价收取1-1.5元/千瓦时、1.2元/千瓦时的多收费现象,在农业排灌收费工作中,有的村委会多收取部分是由于个别农排机泵管带维护、购置维护及农机手劳务需要费用,依据县农工委有关文件按照“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的原则,由农机手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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