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


时间:2016-11-16





  结合当前国内外天然气市场形势,报请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


  通知明确,自2016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2013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LNG,以及除化肥企业用气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均已放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考虑到化肥市场低迷等因素,对化肥企业给予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价格2013年、2014年少提或不提,2015年也未随其他直供用户价格放开。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供气企业和化肥企业就化肥生产用气数量、比重争议不断,而且长期享受特殊气价政策不利于促进化肥企业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表示,当前国内天然气市场供求形势宽松,可替代能源价格低位运行,市场竞争激烈,各方面市场化意识逐步增强,为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提供了有利条件。


  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化肥市场是否会受影响?,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化肥用气价格放开不会导致价格明显变化,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主要由于:一是当前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形式宽松、竞争激烈,且化肥用气与其他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不大,化肥用气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二是国家要求供气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妥善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用气量大和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折让,而多数化肥企业承担了调峰责任,可以享受可中断气价优惠政策。三是目前我国化肥行业产能整体过剩,全国尿素产能8200万吨左右,其中煤制尿素和气制尿素产能分别为6000万吨和2200万吨左右,而2015年国内尿素消费量仅为5500万吨左右。这意味着即使局部地区化肥用气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影响气制尿素生产成本变化,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保障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完善应急措施;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加强企业间沟通,妥善协商具体价格;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中化新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