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Kanoria Chemicals and Industrie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季戊四醇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40日内向印度调查机关提交书面信息、听证会请求、调查问卷答卷、评述意见。
本次,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为印度海关290542税号项下产品。
资料显示,2005年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2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06年2月2日,印度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调查肯定性终裁。2010年3月26日,印度对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1年6月14日,印度对华季戊四醇发布继续征税令,税率为515美元/吨。
来源: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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