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发改委通知称,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表示,自2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2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7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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