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同业业务分析与思考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最初主要承担司库职能,是为商业银行之间平衡头寸而进行的短期资金拆借和划拨,主要作为商业银行的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后期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对象逐步发展至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也从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衍生出同业代付、买入返售等各项业务。
2013年,国家宏观经济以及金融政策和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都面临着显著而深刻的变化,“转型”成为经济发展和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的关键词。以贷款利率放开和金融机构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健全为标志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速,多层次、跨市场的大资管发展趋势逐渐形成,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媒体和运作方式进入视野,外部监管机构对于经营机构和产品创新监管日趋严格。受到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及宏观政策影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模在2013年“钱荒”之后转入调整期。
本文对沪深两地A股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 2013年年报披露的同业业务经营数据 进行整理分析,以归纳2013年银行业同业业务的经营特点,同时伴随着“一行三会”和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及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的出台,对加快推进同业业务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提出思考与建议。
一、2013年上市银行同业业务发展情况
(一)同业业务总量情况
1. 同业业务规模占银行业比重
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71.9万亿元,存款余额104.4万亿元,利润总额1.42万亿元。其中16家上市银行贷款余额合计47.87万亿元,存款余额合计70.42万亿元,利润合计1.17万亿元,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66.57%、存款余额的67.46%、利润总额的82.27%。
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51.35亿元,负债总额141.18万亿元。纳入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资产余额为21.47万亿元,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14.19%,较2012年同期下降0.94个百分点;纳入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负债余额为17.87万亿元,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为12.66%,较2012年同期下降1.21个百分点。
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资产总额合计95.14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62.86%;负债总额合计88.97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63.02%;同业资产余额合计10.17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资产整体的47.37%,同业负债余额合计12.55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负债整体的70.23%。
2. 同业资产规模及比重
截至2013年末,16家上市银行资产总额95.14万亿元,同比增加9.24万亿元,增长10.75%;贷款总额47.87万亿元,同比增加5.52万亿元,增长13.04%;同业资产余额为10.17万亿元,同比减少0.32亿元,减少3.08%。在经历了快速增长后,上市银行同业资产在2013年同比出现下降。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10.69%,同比下降1.53个百分点(见图1)。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7.51%,同比下降0.73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18.83%,同比下降4.36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20.41%,同比减少0.27个百分点。
2013年末,16家上市银行中,8家股份制银行总资产规模或贷款规模为5家国有银行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而同业资产总额则为国有银行同业资产总额的88.5%;3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规模或贷款规模为5家国有银行总量的3%左右,而同业资产总额则为国有银行同业资产总额的9%左右。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资产余额5.16万亿元,同比减少107亿元,减少0.21%;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余额4.56万亿元,同比减少3898亿元,减少7.87%;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余额4569亿元,同比增加769亿元,增加20.23%。
3. 同业负债规模及比重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负债总额88.97万亿元,同比增加8.45万亿元,增长10.50%;存款总额70.42万亿元,同比增加6.39万亿元,增长9.98%;同业负债余额为12.55万亿元,同比增加4112亿元,同比增长3.39%,同业负债增速较同期存款增速低6.60个百分点。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为14.10%,,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见图2)。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负债占比为9.99%,同比下降1.20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同业负债占比为24.20%,同比下降0.90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占比为30.24%,同比上升0.35个百分点。
2013年末,16家上市银行中,8家股份制银行总负债规模或存款规模为5家国有银行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而同业负债总额则约为国有银行同业负债总额的86.02%;3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负债规模或存款规模为5家国有银行总量的3%左右,而同业负债总额则约为国有银行同业负债总额的10%左右。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负债余额6.40万亿元,同比减少1615亿元,减少2.46%;股份制银行同业负债余额5.51万亿元,同比增加4490亿元,增长8.88%;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余额4952亿元,同比增加1236亿元,增长24.07%。
2013年,上市银行利用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扩大整体资产负债规模的步伐放缓,同业资产负债规模增速低于同期总资产负债规模增速和存贷款规模增速。经历了2013年6月“钱荒”后,无论是宏观层面还是金融机构层面,对于同业业务的关注和认识程度都进一步加大,同时2013年下半年市场传闻“9号文”将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进行严厉监管,使得部分商业银行对同业业务提前进行调整。
从同业资产负债规模占总资产负债规模比重来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依次上升,国有银行同业资产和负债规模比重在10%以内,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和负债规模比重分别在20%和25%左右,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和负债比重分别在20%和30%左右,中小银行在利用同业负债获取资金来源和运用同业资产获取经营收益上更为主动和激进。
4.同业资产利息收入、比重及收益率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4247亿元,同比增加599亿元,同比增长16.41%;同业负债利息支出4485亿元,同比增加376亿元,增长9.15%。
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占总生息资产利息收入比重为10.43%,同比上升0.61个百分点(见图3)。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占比为5.97%,同比微增0.66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占比为20.51%,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占比为16.61%,同比下降4.98个百分点。
2013年,上市银行总生息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而同业资产收益率同比微升。
2013年,16家上市银行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为4.95%,同比下降17个bp;同业资产平均收益率为4.40%,同比上升10个bp。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资产平均收益率为3.63%,同比上升16个bp;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平均收益率为4.81%,同比下降2个bp;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平均收益率为4.73%,同比上升5个bp。
5.同业负债利息支出、比重及付息率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负债利息支出占总计息负债利息支出比重为24.44%,同比上升0.01个百分点(见图4)。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负债利息支出占比为15.68%,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同业负债利息支出占比为40.00%,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利息支出占比为41.09%,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
2013年,16家上市银行总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为2.61%,同比上升4个bp;同业负债平均付息率为3.90%,同比上升8个bp。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负债平均付息率为2.88%,同比下降32个bp;股份制银行同业负债平均付息率为4.46%,同比上升22个bp;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平均付息率为4.29%,同比上升32个bp。
2013年,国有银行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4.51%,同业资产收益率为3.63%;股份制银行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5.19%,同业资产收益率为4.81%;城市商业银行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5.21%,同业资产收益率为4.73%。
2013年,国有银行总计息负债付息率为2.10%,同业负债付息率为2.88%;股份制银行总计息负债付息率为2.91%,同业负债付息率为4.46%;城市商业银行总计息负债付息率为2.87%,同业负债付息率为4.29%。
国有银行总生息资产与总计息负债利差为241个bp,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利差为75个bp;股份制银行总生息资产与总计息负债利差为228个bp,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利差为35个bp;城市商业银行总生息资产与总计息负债利差为234个bp,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利差为44个bp。
从同业业务占商业银行收支比重来看,同业业务在中小银行各项业务中的比重已具有相当分量,约占收入来源的20%左右和支出来源的40%左右,说明同业业务已成为中小银行业务经营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二)同业业务结构情况
1.同业资产结构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结构中,存放同业占比为26.07%,同比下降9.23个百分点;拆出资金占比为21.58%,同比上升2.16个百分点;买入返售资产占比为52.35%,同比上升7.07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银行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重分别为33.81%、28.54%和37.65%,同比分别下降7.53个百分点、上升7.62个百分点和下降0.10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重分别为16.11%、14.59%和69.30%,同比分别下降13.34个百分点、下降2.95个百分点和上升16.29个百分点;三家城商行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重分别为38.15%、12.90%和48.96%,同比分别上升8.78个百分点、下降10.86个百分点和上升2.08个百分点。
2.买入返售票据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资产余额为5.33万亿元,其中买入返售票据资产余额为2.26万亿元,占买入返售资产总额的42.50%,占比同比下降9.92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银行买入返售票据占买入返售资产比重为27.04%,同比下降1.76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买入返售票据占买入返售资产比重为49.15%,同比下降18.55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买入返售票据占买入返售资产比重为82.66%,同比下降3.17个百分点。
2013年,从上市银行同业资产结构来看,国有银行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合计占同业资产规模比重超过60%,且拆出资金比例上升较多,说明国有银行同业资产运用仍然以传统为主,并且受到银行间流动性影响,短期资金融通需求明显增加,同时从2011至2013的三年跨度数据来看,国有银行买入返售业务规模比重始终保持在37%左右,说明总体来看,国有银行在同业业务方面保持了较为稳定而明确的操作策略和思路;而股份制银行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重接近70%,说明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运用倾向于通过高收益的买入返售业务来获取收益,而买入返售资产中票据资产的大幅减少与股份制银行根据外部形势和政策变化进行业务品种调整有关,大多数股份制银行在减少买入返售票据资产的同时增加了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等资产,此类资产占比上升较快,同时从2011至2013的三年跨度数据来看,股份制银行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的规模比重逐年减少,而买入返售资产规模比重逐年增加,尽管买入返售资产中各类资产的比重有所变化,但是股份制银行强化买入返售资产运作的趋势没有改变;三家城市商业银行买入返售资产比重与存放同业资产比重相当,买入返售资产中票据资产依然占主要位置,同时从2011至2013的三年跨度数据来看,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结构的变化趋势与股份制银行较为相似,但是变化程度有所不同,说明中小金融机构在同业业务运作方向上与国有大行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区别。
3.同业负债结构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负债结构中,同业存放占比为76.60%,同比下降1.70个百分点;拆入资金占比为13.54%,同比上升1.57个百分点;卖出回购款项占比为9.86%,同比上升0.13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占同业负债比重分别为71.79%、18.89%和9.32%,同比分别下降8.30个百分点、上升4.09个百分点和上升4.21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占同业负债比重分别为81.99%、8.09%和9.92%,同比分别上升4.56个百分点、下降0.29个百分点和下降4.26个百分点;三家城商行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占同业负债比重分别为78.36%、6.84%和14.80%,同比分别上升14.21个百分点、下降4.17个百分点和下降10.04个百分点。
4.卖出回购票据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卖出回购余额为1.24万亿元,其中卖出回购票据余额为835亿元,占卖出回购总额的6.75%,占比同比下降18.18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银行卖出回购票据占卖出回购比重为1.49%,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卖出回购票据占卖出回购比重为11.90%,同比下降22.42个百分点;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卖出回购票据占卖出回购比重为10.13%,同比下降21.89个百分点。
2013年,从上市银行同业负债结构来看,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依然是上市银行同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并且受到外部环境和银行流动性影响,中小银行对于此两项同业资金的依赖程度有所上升,而卖出回购票据资产受到商业银行市场预期监管政策的影响而进行了调整。
5.同业业务资金流向
截至2013年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的差额(同业资产余额-同业负债余额)为-2.37万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差额扩大7348亿元;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为-6.96万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差额扩大1.16万亿元;拆出资金与拆入资金的差额为4971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差额缩小896亿元;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相关款项的差额为4.09万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差额扩大5162亿元。
其中,国有银行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的差额为-1.25万亿元,同比缩窄1507亿元,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为-2.85万亿元,同比缩窄2680亿元,拆出资金与拆入资金的差额为2618亿元,同比扩大1531亿元,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差额为1.34万亿元,同比缩窄2704亿元;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的差额为-9452亿元,而2012年同期为1065亿元,吸收资金规模为8388亿元,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为-3.78万亿元,同比扩大1.32万亿元,拆出资金与拆入资金的差额为2199亿元,同比缩窄2244亿元,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差额为2.62万亿元,同比扩大7077亿元;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的差额为-1805亿元,同比扩大468亿元,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为-3252亿元,同比扩大1072亿元,拆出资金与拆入资金的差额为153亿元,同比缩窄184亿元,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差额为1294亿元,同比扩大788亿元。
从资金流向看,上市银行同业资金呈现净流入,且净流入规模有所扩大,主要是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扩大所致;而上市银行买入返售资产净额也出现增加,说明在利润压力下运用买入返售资产获取收益的规模增加;国有银行流入资金减少,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流入资金规模增加,且股份制银行吸收资金规模超过8000亿元,同时买入返售资产净额增加超过7000亿元,说明股份制银行成为运用同业资金获利的主力。同时,非上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扮演了重要的资金提供方、交易对手和参与方角色。
从2011至2013的三年跨度数据来看,上市银行的同业业务资金呈现显著特点,即上市银行整体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不断扩大,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的差额也同步不断扩大。具体来看,国有银行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的差额不断缩窄,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的差额波动比较剧烈,在2012年差额较大,2011年和2013年都明显较少;而股份制银行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此两类差额的变化趋势上与上市银行整体一致。一方面说明上市银行在同业业务资金趋势上的变化主要受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影响,中小银行在同业业务上的变化在市场上能够形成较为显著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小银行在同业业务市场上不断吸收资金以通过加强收益较高资产的运作来获取收益,而且吸收资金的规模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当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同业业务总量比例仍然偏高
随着近几年来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步伐加快和资本等监管趋严,传统信贷业务和存款业务发展遇到瓶颈,由于同业业务其自身杠杆作用和期限错配带来的收益较高、产品灵活易创新可以节约资本等诸多优点,同业业务得到迅猛发展。根据证券日报报道显示,2011年和2012年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两年增长100%,年均复合增长41.5%,远远超过贷款规模增速;同业负债规模增长72%,年均复合增长31%,亦超过存款增长;2013年受“钱荒”影响,银行主动压降同业业务,但全国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分别达到21.47万亿和17.87万亿元,分别约占贷款和存款的30%和17%,总量比例依然偏高。同业业务源于商业银行的派生业务需求,至目前已演化为一种主动性业务,部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已经超出了银行稳健经营和合规管理的原则,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和产品创新,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整体改革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样不利于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二)部分中小银行过度依赖同业业务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和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银行的存款压力和盈利压力与日俱增,部分银行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过度依赖同业业务来获得资金。从近三年16家上市银行数据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余额占比逐年下降,截至2013年末占比不到10%;而股份制银行基本维持在25%左右,城市商业银行则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3年同业负债余额占比已超过30%。同样,部分中小银行的利润增长也主要依靠同业业务,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占比已连续两年超过20%,城市商业银行最高年份接近22%,个别上市银行的同业利息收入占比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对新增利润的贡献度超过了一半,而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则更为突出,同业资产占比超过55%,同业利息收入占比超过了三分之二。
(三)监管套利导致同业业务结构不合理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截至2013年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中主要是买入返售资产,占比达到52%,而买入返售资产中绝大部分是买入返售票据和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票据主要利用部分农信社会计漏洞,通过双买断加买入返售模式来逃避信贷规模。2011年6月19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完善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受此影响该类业务开始缩减,但近年又在逐步回升,并延伸通过券商、资管和信托等充当出表通道,但操作方式和原理是一致的。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则是通过信托平台向企业提供融资,将企业贷款以信托收益权的方式转化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品种,在会计上则计人买入返售或应收账款科目,从而规避了贷款规模、资金投向的限制, 降低了银行的风险资产和资本消耗, 增加了银行的杠杆率。近年由于票据业务监管趋严,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得到迅速扩张,据城市金融报报道,2013年末17家主要银行买入返售资产约5.5万亿元,全行业约9万亿元,其中信托收益权约占40%,约为3.6万亿元。但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的资产占比和总量变化基本不大,主要是因为前两项业务可以通过运作来实现监管套利,呈现出了畸形发展,而后两种业务则根据经济发展和银行融资需要稳步增长。
(四)同业业务不稳定性加大,导致各类风险剧增
商业银行如此青睐同业业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利润的追逐,同业业务通过严重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来提高利差空间,与此同时流动性风险随之激增。作为资金来源的同业负债期限大部分集中在一个月以内,而所投资产的久期往往超过半年,且多投向流动性较差的非标资产,难以在二级市场转让流动。2013 年出现的两次“钱荒” 事件就是近年同业业务大规模扩张导致流动性风险集聚的重要体现。其次,同业业务通过包装巧妙地将企业信用风险转化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风险资本计提和拨备明显低于一般企业的要求,风险补偿不到位;且交易结构复杂,难以控制融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信用风险隐患较大。另外,由于同业业务杠杆率较高,一旦资金价格大幅波动,部分金融机构收益就会面临巨大波动,甚至个别银行出现资金违约现象,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交叉传染、叠加放大,加上同业业务往往涉及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租赁、财务公司等多个行业和市场,容易诱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金融脆弱性随同业业务的发展而可能明显提高。
(五)资金投放链条拉长,实体融资成本偏高
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会使资金过度停留在银行体系内做“体内循环”,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自我派生、自我循环和自我膨胀,从而弱化了银行本应所承担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产生或加剧了金融的泡沫化和经济的虚拟化。数据显示,2012-2013年上半年实体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至2009年底以来最低水平,经济景气指标中PMI指数也徘徊于50%的“荣枯线”附近,但社会融资总量环比增长率超过20%,M2同比增速也连续创出14%一18%的较高水平,同期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长37%,远远超过贷款规模27%的增速。受“钱荒”事件影响,银行同业业务自去年6月份开始有所收缩,工业增加值和PMI反而有所回升。为了规避监管,同业业务往往加入多个通道主体形成多个交易环节,交易链条明显拉长,且每一个环节的利率均高于前一环节,导致融资链条越长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越高,并且可能由于银行的“相互掩护”而掩盖风险。2013年16家上市银行的同业资产收益率为4.40%,同比上升10个BP,而去年温州民间借贷平均利率达到17.52%,同比上升了27个BP。同业业务中有相当部分是在金融机构间寻找投机机会,或投入风险相对更高的项目,更多实体经济中的中小企业并未能从中获得足够支持,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发挥得到削弱。
(六)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失真,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效果被削弱
商业银行过快发展同业业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逃避资本、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目前宏观调控商业银行信贷增长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资本充足率、风险拨备、信贷额度、存贷比、贷款投向等指标来实现。银行借助同业业务将信贷资产包装成理财产品、同业非标资产等,把直接放贷所需的100%资本占用变为银行信用下25%的资本占用,变相提高了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利于宏观当局对商业银行杠杆率的控制。银行通过同业的“通道业务”实现信贷资产和投资资产、表内和表外科目相互转换,改变了传统的货币派生方式和渠道,导致广义货币M2异常波动和社会信用扩张,同时也规避了信贷额度和存贷比等监管要求, 使得部分统计数据失真, 这容易导致政府和监管层对银行业运行情况产生误判和采取不当策略,形成不良后果。另外,由于同业业务不受信贷投向限制, 资金较多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两高一剩等本应受到限制的行业,从而削弱了宏观调控效果。
三、推进同业业务规范发展,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的建议
1、转变经营管理思路,正本清源开正门。近些年同业业务的蓬勃发展以及各种创新方兴未艾一定程度上是出于逃避监管的目的,这些仅通过强行禁止、堵截难以根本解决问题,因此需要从源头上进行疏通,正本清源,还同业业务回归资金业务的本质属性:第一,建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资本稀缺与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是同业业务不断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建立商业银行稳定资本补充机制有利于缓解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中监管资本套利的导向。第二,适当放宽存贷款75%的监管要求,针对国有、股份制、地方中小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不同类型银行核定不同的存贷款监管比例,可以考虑从监管指标逐步弱化为监测指标,而针对不同类型银行可考虑设置差异化监管和监测指标。第三,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对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和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也应根据不同经营、管理情况及服务对象核定不同比例,分类管理。第四,不同类型银行的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也可根据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管理水平实行专项比例管理。
2、加快金融创新,规范管理堵“偏门”。当前银行业的资产、负债及存贷款业务已经达到相当规模,资产、贷款数倍于GDP总量,因此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支持发展是主旋律。当前,迫于需要通过加大创新力度来达到目标。通过金融创新来盘活贷款、同业资产等总量,活化存量,规范管理,确保有序发展。第一,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引导部分同业业务向标准化和阳光化转变,提升同业资产流转的透明度。第二,对于现有票据资产,由于流动性好、期限短,支持实体经济尤其中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反应快、作用直接,可以选择在总行级机构或专营机构或票据业务经营管理好、风险防范能力强的机构进行证券化试点,并将证券化腾出的规模资金再回流至票据业务贴现等产品,形成票据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加快非标转表,跨大步推动资产证券化,防范通过非标业务逃避监管的风险。
3、实施限额与投向双重管理,引导同业业务强化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导致实体经济资金匮乏以及融资成本的提高,因此要对同业业务进行限额管理,虽然今年5月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前文分析可知,目前仅有3家上市银行这一比例略有超标。本文认为该比例限额仍有所偏高,且没有按照银行类型、业务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规模比例一定要与其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金组织能力、资产结构匹配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另外,要加强对同业资金的监测和管理,特别是规范资金的具体投向和规模。由于同业资金投向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相当一部分流向了受信贷管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两高一剩”行业等,因此要加强对同业资金最终投向管理与限额管理的有机结合,对于能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银行机构应该提高其同业业务的限额比例,并降低那些假借“资管”、创新为名,实为流向过剩行业的金融机构的限额比例,直至暂停办理同业业务。通过加强限额和投向管理,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进而引导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4、强化同业业务各类风险管理,维护同业市场稳健发展。同业业务的杠杆滚动、期限与流动性错配以及横跨多个行业导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激增和交叉传播,易于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一是要按照2014年2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加强对银行同业业务流动性监测和管理,不仅要监测“同业市场负债比例”和“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也要对同业资产占比、流动性占比、收益占比等指标进行监测,并可将时点监测指标完善为日均指标,必要时可以进行限额管理,严控流动性风险。二是加强同业授信管理,提高机构间信用风险隔离度。要严控客户准入,核定恰当的授信额度, 选择合适的授信产品,并按照业务实质计提拨备,禁止买入返售业务清单交易、多次回购等易引发信用、操作、合规风险的业务产品。这几年买入返售票据业务总量与卖出回购在全国总量上存在很低的匹配度,仅2013年16家上市银行二者差额就在2.1万亿元以上。三是限制同业业务的杠杆率和错配程度。可设置杠杆指标进行监测和窗口指导,可按照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之间的久期缺口设置上限等。
5、实施同业业务专营,提高市场参与者门槛。现在同业市场参与者不仅包含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财务公司、信托、信用社、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而且各类机构的下属部门、分支机构也都能参与。据了解,目前一些国有大行总行还未设定单一的同业业务经营管理部门,股份制银行及中小金融机构有些即使设立同业部门,在六大类同业业务的专业经营和管理上也是五花八门,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分别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经营,由于各机构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风控健全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市场行为的规范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也大相径庭,从而导致同业市场鱼龙混杂、乱象横生。因此,需要按照银监会127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应进行顶层设计,自觉调整,实施总行专业经营,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流程,合规操作,从而可以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但同时应该加强配套风控机制的建立,加快完善业务治理体系和风险治理体系,提高经营水平和能力。
6、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同业业务透明健康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至今已横跨信贷、货币、资本和保险等多个市场,银行与银行、银行与证券、银行与保险、银行与基金、银行与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关联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因此仅通过分行业监管难以达到有效管理的效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央行应牵头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同业业务统计项目、口径及报表体系,准确反映同业业务总量、结构、项目类型及投向等数据信息;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数据信息采集标准来源、明确界定范围,强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政策制定的信息充分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和衔接,通过联合制定精细化的监管政策引导同业业务良性发展,提高监管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常态化和规范化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长期有效性和协调性。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肖小和 王亮 修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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