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能否转移到零售环节征收?


时间:2014-04-03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消费税新的征收办法,即将过去从生产厂家征收改为在消费者购买时征收。简言之就是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将消费税变为地方税。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营改增”之后,原先主要归地方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一部分被中央拿走,使得地方非常担心自己税收减少。将消费税下移到零售环节,也可以鼓励地方政府更多地采取措施促进本地消费,而不是更多地将资源投入到生产中,这对于平衡地方政府投资和工作导向会有改善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甘肃国家税务局朱志钢:消费税属于特殊商品税,对于引导消费行为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具有一定作用:一方面,鼓励人们更加健康地生活和消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对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征税,使高收入者负担更多税收,一定程度上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将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征收,因零售价和出厂价及批发价之差,计税依据的扩大可以带来更多的消费税收入。但消费税收入的潜力能有多少可以转化为实际税收,还有不确定性因素。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希望这次能改革得更彻底一些,不要有那么多税,最好将汽车的消费税、购置税和增值税三税合一,制定一个合适的税率,统一征收。


来源: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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