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理财暗藏猫腻兑付期限设“玄机”


时间:2013-04-15





  银行在宣传理财产品时,往往强调年化收益率,而忽视告知投资者申购期和清算期的利息计算。理财产品的买卖过程包括申购期、产品期、清算期,而资金在申购期和清算期的两个阶段是没有利息的。

  据媒体报道,投资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发行量略升4%,部分7天期理财产品因高收益受到投资者追捧。不过,银行却在兑付期限上设下“玄机”,下调了投资者的实际收益。而每月末大量理财资金转化为活期存款,回到银行表内。通过对兑付期的时间安排,这些资金就能作为存款,帮助银行通过月末的贷存比考核,“吃了”投资者的活期利息。

  同时某些商业银行偶尔也会巧踩“时点”,在国家法定假日前发售超短期理财产品,当产品到期时遇上法定长假,清算日则会继续顺延,银行兑付期进一步拉长。而产品标榜的高收益率,也因银行占用资金的时间过长大打折扣。

  点评:大多数银行推广短期理财表面上看是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实际上是满足了自己业绩。对于产品投资到期日至收益到账日这段空白地带的计息问题,还需监管部门出面予以保护。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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