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进一步加强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提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改善边境沿海地区民生、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这一强国惠民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边境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民生。
根据办法,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解决边境沿海地区承担的中央事权、具有显著区域特点的支出责任,以及边境一线地区、海岛等特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用于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改善边境沿海地区民生和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三方面。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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