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体经济 点燃小微星火


时间:2012-04-09





推动金融服务转型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而在当前,服务小微企业正是推动金融服务转型的一个着力点。2012年4月,宁波银监局联合金融办开展宁波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活动月”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此次活动将对宁波小微企业生存环境和整体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化学反应?为此,现代金报社记者专访了宁波银监局局长凌敢。

记者:现实中,我国小微企业享受的金融服务很有限,金融抑制问题严重。甚至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5%的小微企业从未和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而且一旦遇到信贷紧缩,小微企业往往成为牺牲对象。

伴随着宁波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宁波民间借贷行情很好,小微企业已经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请问此次“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活动月”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对于这块短板有没有提出长效的措施?

凌敢:不仅在这次活动期间,而且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我们将着重强调“四个确保”,即:

确保必要的专项信贷支持规模。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争取提高存贷比例、向系统内机构调剂规模等有效措施,增加信贷有效投入,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今年信贷增量及增速不低于去年。

确保信贷资金在区域内有效使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压缩异地贷款,尽力满足本地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严格审核信贷资金用途,尽力避免信贷资金流出本市。

确保县域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针对我市县域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现状,出台2012年度中小商业银行网点机构发展指导意见,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向县域发展,向乡镇延伸。今年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立126家网点,其中将在县域开设64家网点,有46家网点直接设立在乡镇。加强信贷投向的窗口指导,鼓励信贷资金向县域倾斜,进一步提高县域的存贷比例。

最后,确保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得到有效构筑和完善。推动商业银行建立与政府小企业风险补偿奖励资金配套的小企业贷款考核奖励办法,支持辖区中小商业银行设立总行分中心、小企业专营支行、科技支行、物流支行、商贸支行、社区支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承诺监管指标督查,确保小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指标顺利完成。

记者: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在我国则更为突出。我国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高、平均寿命短、贷后管理难度大,这与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慎性原则有较大冲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欲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宁波目前有没有比较成功的探索和尝试?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宁波银监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凌敢:过去这几年,我们跟银行业一起在服务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涵盖了制度、机制、政策、维稳等各个层面。在机制建设方面,我们要求银行从利率定价、独立核算、审批机制、激励约束、人员培训和违约通报等环节入手,要求银行加快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在政策引导方面,我们重点推进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鼓励银行创新小企业贷款模式,拓展抵押担保范围,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在监管推进方面,我们加大监管考核力度,连续数年要求每家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贷款整体增速,增量不得低于去年增量,促进银行加大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此外,在维护稳定方面,我们会同市金融办及时出台多个金融政策,指导银行着眼长远、立足大局,妥善处置债务危机事件,与中小企业共渡时艰。

通过监管引导和银行机构的积极努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尤其是去年,各银行克服“宏观政策收紧、资金规模有限”的制约,积极向总行要指标、争规模、增加信贷资金投放,新增本外币贷款1263.2亿元,同比增长13.4%。在中小企业支持方面,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82.6%,提高了4.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88.6%,提高了8.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高于企业贷款整体增速6.8个百分点。

记者:据悉,此次活动是在国务院提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号召和银监会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背景下举行的。“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月”活动将从哪几方面开展?

凌敢:我们此次联合宁波市金融办举行的“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月”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前期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还对本次活动的宗旨、主题、口号和遵循原则进行了细致谋划。

活动宗旨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努力解决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和资金脱实向虚问题;二是宣传和推广银行业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就和经验;三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提升银行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正面形象。活动主题是“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资源对接实体经济”。活动口号是“支持小微,星火燎原”。活动自3月底开始,为期一个月。

活动期间,我们还将举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论坛、银担合作座谈会、开展整治银行业不规范经营活动、“进村入企”等十九项活动。此外,我们还将开展“千名客户经理进万家企业”活动,组织全辖所有银行客户经理深入企业,把握实际,了解实情,切实提升解决企业经营难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月9日,我们将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有几百家企业与银行签订融资意向。同时,宁波银监局的各个派出机构将联合当地金融办和政府相关部门举办各具特色并卓有成效的银企对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最终实现我们刚才所讲到的“三个目的”。

银监会通知力挺小微企业

●2011年5月,银监会印发了被称作“银十条”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内容涉及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金融服务机构准入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等多个方面。其中,“银十条”第七条要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2011年10月,银监会又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继续强化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精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

规范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费问题。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明确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权重的计算原则。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

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条件。除需满足金融债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慎性监管要求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达到第一条目标的商业银行,可申请发行专项金融债,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募集资金的流向进行动态监测和抽样调查。

进一步细化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要求各银监局在综合评估银行风险管控水平等基础上,对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比例和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两次批量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进一步明确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通过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银十条”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通知规定,小微企业授信客户数占比东部沿海省份和计划单列市不应低于70%,其他省份不应低于60%。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使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

而在设立分支机构上,也有一定优惠政策。银监会表示,对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比例和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两次批量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九条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被称为“国九条”。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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