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四次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改革发展作出了八项重要部署,其中第一项就对小微企业表示了极大关注。会议强调金融行业要大力提升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特别要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不能只靠间接融资“一条道”,还要加大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近年来,我国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高效和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路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已有山东、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河南、黑龙江、湖北、重庆、陕西、福建、四川和内蒙古等14个省市的207家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累计筹集资金超过130多亿元。
业内专家表示,实践证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创新与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市场化途径,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路径。
然而,信用增进结构不丰富、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不健全,仍然制约着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存在着“重信用增进,轻风险缓释”的现象,形成了仅依靠信用增进类机构支撑中小企业债券信用水平的局面。事实上,信用增进类机构自身发展规模和对外保护额度是存在限度的,且这种保护能力随着风险的日益集中而下降,长此以往,现有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模式将难以为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2011年以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交易商协会与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参与主体密切沟通,深入研究论证,积极探索实现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2011年11月,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整体规则框架下,推出了区域集优融资模式,随后,首批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广东佛山、山东潍坊、江苏常州三地成功发行,25家中小微型企业募集资金13.89亿元。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区域集优模式从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特点出发,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任务和目标要求,对利用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助推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与此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相比,有着明显的特点和改进。
首先,统筹发挥各方优势,优化融资运作机制。地方政府、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债券承销机构、信用增进类机构、市场中介组织等区域集优融资模式参与各方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职能整合和沟通协调实现整体工作推进。地方政府通过发挥政策、资源优势,对当地的区域集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通过发挥信息纽带优势,做好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支持工作;商业银行等承销机构履行好既定职责的前提下,围绕地区产业集群和企业资质特点实现服务创新;信用增进类机构开展专业的信用增进和风险经营服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维持独立地位,发挥专业功能,通过客观、独立、公正的专业工作,消除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承担对企业的调查、辅导和跟踪监测职能。
其次,有效集中相关资源,落实风险缓释措施。分散分担投资者的信用风险,提高债务融资工具评级水平,是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关键所在。在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中,政府及社会出资设立直接债务融资风险缓释基金,并以“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为原则,以“风险代偿”为设计思路,形成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支持措施体系。同时,承销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由出资人、承销机构、信用增进机构对基金进行共同监管。政府专项支持措施与专业化的信用增进手段相结合,为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建立了偿债风险保障。
再次,综合运用多种措施,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通过市场创新等各种措施,尽可能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是区域集优模式的重要目标之一。相对完善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提高了产品的评级水平,改善了产品的定价基础,同时,当地投资机构对发行体更为了解,可能会成为此类产品的主力投资人,有利于降低发行利率实际上,首批区域集优模式集合票据的投资者均为当地城商行、信用社。各方共同参与尽职调查、企业辅导、跟踪监测、发行后管理等工作,从不同程度上分担了承销机构、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荷,利于促使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采取费率优惠措施。此外,经过充分论证,简化了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注册文件,企业可以不提供法律意见书、主体评级报告,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行成本。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协会将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完善有关业务规范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宣传和引导,稳妥推进区域集优融资模式,确保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可持续性。
该负责人表示,建立适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系列政策精神,推进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大市场创新力度,丰富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结构和投资者结构,研究建立层次清晰、易于操作的信息披露体系,增强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意愿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债券存续期间的有效督导,构建市场违约时的危机救助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中小企业债务市场稳健发展;三是加强自律管理,引导主承销商等市场中介机构结合中小企业特点改进服务流程,推动金融中介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环境。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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