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金融债将问世 有利于扩大贷款资金来源


作者:俞萍丽    时间:2011-10-27





  在发布“银十条”近5个月之后,近日银监会再次发布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通知对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也对业内关注度最高的“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据记者了解,我省已有银行递交了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申请。

  据悉,此次《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又称“银十条”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其中,要求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介绍,今年1-9月,浙江小企业贷款余额13452亿元,同比增长34.2%;小企业贷款新增1605.3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50.8%,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根据规定,银行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相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这将有利于扩大小企业贷款资金来源。

  据记者了解,已有多家银行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杭州银行已经向浙江省银监局提交了发行专项金融债的申请,如果获得批准,这笔80亿元的金融债将在四季度发行。按照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户均贷款250万元测算,这笔金融债将可满足3200户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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