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号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按照这个规定,纳税人数有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2400万人。据税务总局的专家称,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将不用缴个税。
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月薪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减负率达93.4%,月薪10000元的,减负率也达58.8%。与此前2000元的起征标准相比,人们的负税率确实降低了不少。但是,关于税收,我们往往关心的不仅是自己是否要缴税,缴了多少税的问题。相比之下,我们更关心现行的法律是否对大家是公平的。而这,就牵扯到了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高收入人群缴多少税,在在此次调整后他们的缴税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
在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前,九三学社中央援引一组数字指出:我国收入最高10%的群体和收入最低10%的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23倍。而与此相比的是占总人口约20%的富人,所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到的10%。
人们常说一句话“不患贫而患不均”,我们担心的不是自己纳税的问题,而是那20%的富人缴纳还不到10%的国家个人所得税。“不均”其实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我们所谓的公平,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大家缴税数额应该一致,而是有多少的收入,缴纳相应的税金。
不可否认,能者多劳,多劳多得。高收入者的收入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和努力赚来的。但是,人的能力是有所差别的,所从事的职业也会有所不同,但至少在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和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大家是没有不同的。高收入,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社会生活当中,所占有和占用的社会资源也相应的更多,岂有不缴纳相应税收的理由。
其实,个税改革的目的不在于国家真的征收多少税,而在于通过这样一种手段,来有效地改善贫富差距的问题。人们常常感觉到的是中低收入者所缴纳的个税要比那些高收入者多,这最主要是指个税比例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比那些“富人”高。
而在税务总局专家的解读当中,我们只能看到中低收入者税金的详细信息,却对那些高收入者的具体信息一无所知。看得到有变化,却不知究竟有何变化。说了会增加,那究竟会增加多少,对目前的个税贡献率又有多少,能否改善目前中国个税缴纳的现状。这些,在普通人来说,缺少了一个求解的过程,答案依然是未知数。
另外,在个税征收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没有一个强制的措施将高收入者纳入征税范围,因为目前我国采取个人申报制度。但事实上,人并不是一个理性的动物,本能会使它趋利避害。我们需要的是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规范。
从2000到3500,个税改革走的路并不平坦,但值得庆幸的是虚掩的门已经打开,我们已经开始并更加重视到了公平问题。当然,这当中还有许多问题,比如法律是公平了,如何在执行和操作的过程中实行公平性。除此以外,公平性的基础在于收入的透明化,特别是一些单位的非工资收入的透明化,首先是收入的透明,其次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到“公平”。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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