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千元 只3%的人纳税


时间:2011-06-28





纵深

全国“一刀切”在所难免

财政部此前曾公开统计数据称,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此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这个统计是有根据的,“北上广”等收入均值较高的城市民众也许认为3000元起征点不够,但国家不能不考虑到全国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3000元在很多网友看来是比较低的,我也认为偏低。但如果从全国立法的角度去看的话,在一些边远的小城市、小地方,3000元的起征点已经是比一般的职工工资要高了,所以我们中国的问题在于经济城市二元化结构,西部跟沿海地区差别很大,所以使得起征点定多高都不合适。

但对于能否东部与中西部采用不同的征收标准,贾康则表示,由于目前的征管措施有限、市场公平的需求等,全国很难不一刀切。

洪虎说,有些意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考虑到这一改革目标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介绍说,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综合征收的条件仍不成熟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目前我国的个税修订仍属于个税改革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迈进的“前期铺垫”。

他坦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不足,如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使个税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要推进综合计税,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申报制度也要健全。

全国人大法律委在27日的报告中明确表示,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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