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呼吁:金融监管须兼顾发展中国家现状


作者:陈听雨    时间:2011-03-09





世界银行首席财务官(CFO)文森佐·拉维亚3月6日表示,由发达经济体国家研究制定的全球金融系统改革方案,不一定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他认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达成的资本新规《巴塞尔协议III》“没有足够认真地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情况,采取了一刀切的措施,可能使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框架遭到破坏”。

拉维亚表示,《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须在2015年1月1日前,将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比例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资本留存缓冲资金”规定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生效,金融机构每年需增加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0.625%的资本,直到2019年1月1日达到2.5%,即本质上由银行所有人及股东所投资的普通股资本占其加权风险资产比例最终达到7%。拉维亚称:“这些标准忽视了现实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忽略了对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未来5至10年内,世界经济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的挑战。”

拉维亚表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可能需要金融机构更多的贷款支持,但《巴塞尔协议Ⅲ》将迫使银行为更大规模的放贷和投资留出更多的资本拨备,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舍弃那些虽有巨大盈利潜力但被认为具有过高风险的业务,把更多的收益储备起来以应对潜在的风险。此举将可能限制银行放贷,从而制约经济增长。拉维亚称,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届时很可能无法达到资本充足率上调的要求。他呼吁:“在欧美监管机构提高金融监管标准的过程中,应该赋予发展中国家更大的话语权,以确保监管协议的全球性。”

来源: 中国证券报 陈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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