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将外部评级直接作为授信依据
银监会2月17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在处理授信与投资业务时减少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依赖。
银监会称,银行不应将外部评级直接作为授信依据,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在授信业务过程中管理全行的外部信用评级使用情况,确保外部评级机构具有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评级公信力。
公告称,商业银行应对所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至少每两年对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内部控制能力进行一次评估。
中国银监会还称,对于重大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必须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应当至少选择两家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和违约概率数据进行比较,并选择使用评级较低、违约概率较大的外部评级结果。
据《华尔街日报》2月18日报道,此前,全球金融危机令西方评级机构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行业管理人士纷纷指出,正是由于评级机构没能发现潜藏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不良贷款,才导致金融危机爆发。
来源: 财新网 作者: 马媛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