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趋紧,银行纷纷收紧信贷,一些民间借贷机构则开始坐地起价,最典型的就是典当行。广州某典当行业务人员表示,他们每月收取的利率是4.2%,典当物的价值评估都由典当行进行,能贷多少虽然可以商量,但也几乎是由他们主导。从其口气可以看出,他们并不缺借钱的客户。而收取如此高的利息也似乎成了业内规则。
深圳一家典当行的业务人员称,如果抵押物是房子的话,资金利率为每月4%;如果抵押物是汽车,资金利率则为每月4.6%,按此计算,当金的年化资金利率达到了55%以上。典当物的价值评估也是由该公司自己进行,贷多少由他们说了算。而按照2005年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典当当金利率,应按央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目前,央行公布的半年期贷款的年化利率为5.6%。照此计算,目前典当当金利率几乎是规定利率的10倍。此外,《典当管理办法》还规定,典当物的估价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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