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发展过程暴风险隐患


作者:苗燕 李丹丹    时间:2011-01-27





  近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银行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今年要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数据显示,这一部分的业务额约有1.07万亿元。

  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隐患,银监会曾先后下发多项监管规定,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以来,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节奏得以有效控制,银信合作规模从2010年7月的2.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的1.66万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首先细化“72号文”对商业银行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数据显示,目前涉及转表的融资类业务约有1.07万亿元,占银信合作总规模的66.52%。

  同时,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照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再者对信托公司2010年度分红做出限制性规定,即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的150%或者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的2.5%,2010年度不得分红。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苗燕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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