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储备政策房价涨幅过大才调整


作者:席斯    时间:2011-01-14





  关于房地产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带来极大关注,近日,坊间传言契税税率将提高至公寓住宅4%,别墅6%。

  对此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说,调整契税只是房地产调控的一个储备政策,只有房价涨幅非常大,才会动用。

  目前,《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由省级地方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从各地税率看,最高税率大多采取了3%,个别湖南和安徽省从2011年1月1日起对144平米以上大户型和二套房采取4%的税率。而90平米以下则大多采取1%,144平米以下按1.5%的优惠税率在征收。

  “这是2010年10月,为抑制房价而提高后的税率,之前很多省90平米以下免税”一位地方税务部门官员说。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和房屋,有很强地方特性。地方一位税务官员说,如果中央规定必须按公寓住宅4%,别墅6%执行,这样一刀切的政策值得商榷,因为每个地区房价、居民收入、房屋供应等因素有很大差别。

  如果中央调高契税税率区间,比如由3%到5%改为4%到6%,显然这个区间对购房者而言负担会比较重。上述地方税务官员说,如果像现在,在规定税率之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减半征收,对税制严肃性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认为,如果按房屋交易价格征契税,现在的契税税负已经比较高,比如,江苏按照房屋交易价格征税,所以税务机关只好把税率定得比较低,144平米以上的大房子按中央规定的最低税率3%征收,其余的按1%、1.5%,有一段时间,南京曾经实行过0.5%的优惠税率,甚至免税。但即便这样江苏省的契税仍是全国第一。

  很多地方契税计税标准并不是房屋交易价格,而是几年前的该地区平均房价等,计税价格比市价低很多,或者一些人通过各种操作将交易价格做低,逃避税款。

  “房屋交易价格这一问题不统一不解决,一味提高税率并不是一个好的办法,甚至会出现,你越提高税率,下面越做低房价”。

  地方税务官员建议,现在的契税税率最高5%,如果要调控可以将税率提高到5%,没有必要中央再出政策规定4%、6%这样的税率。

  有税务部门官员说,这只是一个储备政策,只有到房价增幅非常大的时候才会动用。

  2009年全国契税收入1735亿,是近年增幅最快的几个税种之一,成为继营业税后地方第二大税收来源。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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