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开好头至关重要。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将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其政策目标可以概括为“抑通胀、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而要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顺利实现这一多目标的调控要求,当前需要从三方面加以努力,以有效发挥调控政策的协同作用,形成调控合力。
一、“十二五”期间仍需牢牢抓住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这一主线
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稳固的实体经济对一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尽显无疑。德国在欧盟甚至整个西方世界“一枝独秀”就是最好的例证。未来5年,国际上美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将经历一段艰难的“去杠杆化”过程,经济复苏乏力,暂时无暇也无力推进实体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这为我国实体经济加快缩小技术差距提供了重要机遇期。
“十二五”期间,我们应进一步突出实体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集中力量,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积累并培育技术优势,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提升中国经济竞争优势奠定基础。明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我们都应致力于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紧紧抓住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发展中的技术含量,不断夯实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基础,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国际经济不确定性做好准备。
二、充分认识预期对经济运行的重要影响,切实做好预期引导
从经济学原理来看,预期对经济未来走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就有著名的“预期自我实现”理论。预期对通胀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当前我国CPI的上涨要从两方面来辩证认识:一是由于我国CPI构成与欧美有较大差异,特别是食品类权重较大(我国为34%,美国15%,欧盟19.2%,日本25%),此轮国际上粮食上涨大幅推高了国内CPI;二是通胀本身有着很强的“预期自我实现”因素。一旦通胀现象形成,其生产、流通与消费环节就会产生恐慌心理,非理性预期会加剧这种恐慌,实体经济中的囤积与抢购、金融领域的期货暴涨无疑成为通胀最为有利的推手。回顾1988年我国曾经历的那次“通胀—恐慌—抢购”过程,教训仍历历在目。所以,合理引导并稳定公众预期,使其对未来经济及物价走势产生理性判断,是增强宏观调控成效的重要基础。
三、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中监管政策的协同作用
传统宏观调控主要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搭配来实现,但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愈加深入,我国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的大背景下,要想实现多目标的宏观调控目的,就不能局限于传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简单搭配,需要进一步拓展宏观调控政策的内涵及边界,尤其要发挥好监管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协同作用。
首先,要突破传统货币政策的思维定式,有效发挥信贷政策的调控作用。以当前争论焦点M2为例,按传统理解,货币政策调控基本等同于对M2的调控。对明年“稳健的货币政策”理解,通常也认为就是要控制好明年M2的增量,但控制M2就真能控制住流动性吗?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比如,当前中国M2的统计中并不包含证券账户的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而2009年底中国A股市场市值已超过24万亿元,第三方存管账户里的流动性无论如何都无法忽视。因此,在新形势下要提高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不能局限于数量型控制,更要加强结构调控,有效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
其次,要深入挖掘财政政策的供给调控作用,有效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效应。预计今年我国政府的财政赤字将达1.05万亿元,约占GDP的2.8%,低于国际公认的3%警界线。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宽财政”效应,说明我国公共财政能力整体十分稳健。同期,美国的联邦赤字为1.3万亿美元,约占GDP的8.9%;日本赤字占GDP的比例约为9.3%;此次危机中表现较好的德国,这一数字也在6%左右。因此,我国完全有能力适当地加大财政杠杆的作用。“十二五”时期需要重新统筹考虑财政政策的范围边界,重点通过税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和增资致力于引导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着力点可集中于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增加普通居民的收入水平。这是扩大内需的前提条件。二是增加对社保、医疗以及教育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力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教育体系,免除普通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提高整体消费意愿。三是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通过结构化税收政策、财政贴息等工具,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大对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加快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升级,推进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可持续性。
第三,要重视监管政策在新形势下的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其宏观调控中的协同效应。监管政策作为宏观调控工具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政策范畴,但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其重要性和作用范围却非常值得探索研究。全球强化宏观审慎监管的原因就在于此。从属性来看,监管政策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更加微观,其对产业和行业的针对性更强,其主要功能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确保金融机构健康稳健运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危机前后,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审慎原则,实施逆经济周期调控,积极发挥监管政策的引导作用,实施动态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提高拨备覆盖率,强化存贷比考核等,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良好的协同效应。二是积极配合落实宏观调控、结构优化的任务。今年初,银监会在原来制定的重点支持“六大重点行业”、限制“六大产能过剩行业”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四个需要密切关注的限制性行业,实现了对行业调整的“精确制导”。同时,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通过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控,确保银行资金进入到最需要的实体经济领域,从而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发挥有效的保驾护航作用。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阎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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