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转让交易引导流量管理 对评级机构提出挑战


作者:贺麒麟    时间:2010-09-27





庞大的贷款转让市场在得到规范的同时,也将迎来新的挑战。

  继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启动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后,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系统也于9月25日在上海启动并于当日达成首笔成交协议。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通过贷款转让平台,商业银行将由传统的贷款持有到期模式逐步转向贷款流量管理,有利于银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不过分析人士同时指出,如果市场缺乏具有公信力的独立评级机构,那么信贷资产交易将会产生信息不对称并最终引发道德风险。

  方式:报价-自行协商-确认成交

  继天金所、北金所启动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后,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贷款转让平台)于9月25日在上海启动并于当日达成首笔成交。

  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于当日在现场签署了 《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下称:主协议)。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现场致辞中表示,主协议的签署和该贷款转让平台的启动,标志着全国统一、规范的集中性贷款转让市场交易机制业已建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本月初(9月6日),天金所已经抢先一步,成功实现首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和于国内首次信贷资产进入市场公开交易。而本月中旬(9月20日),北金所首批10个信贷资产包(总额达98.8亿元)正式公开挂牌,同时首次推出信贷资产交易规则,但该规则尚未公开,仅对北金所会员开放。

  “这次贷款转让平台的设置和机制是目前几个交易平台里比较全面的。”一位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根据转让平台的 《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投资者或分支机构,需先向交易平台提出申请,成为交易成员才能进行交易。

  目前,交易方式包括报价、自行协商和确认成交三个步骤。“报价”是第一步,指交易成员(转让方)通过交易平台向全市场发出表明其交易意向的报价。

  “自行协商”则是指在信贷资产转让方报价之后,交易成员(受让方)对报价有交易意向的,可根据报价方联系方式与其在交易平台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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