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统一征收银行税无共识


时间:2010-07-02





  美国和欧洲一直致力于通过征收金融交易税的提案,用以降低风险交易并补偿纳税人因最近的金融危机而蒙受的损失。

  不过,据外电报道,美国民主党议员已于6月29日将上述银行税从金融改革法案中剔除出去,目的是为减少反对该项法案的议员人数,争取使其在国会表决时顺利通过。

  被剔除的银行税,是两会议员在6月25日法案确定当天才加上的。因为预计金融改革法案的实施将产生费用,遂制定法案的两会议员决定这项费用由金融机构支付,即向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和100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征收特别税,预计未来十年可征收190亿美元。

  在把此次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英、法、德三国希望把银行税扩展到世界主要经济体,并为此发表了联合声明,指出征收银行税“旨在确保银行承担其对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所造成的相应风险,鼓励银行调整资产负债表,减少风险”。

  不过,目前二十国成员关于是否征收金融系统风险税意见不一。虽然,在让银行未来为自己接受金援买单的问题上,全球主要国家将支持一般性原则,但却非制定具体的税项。

  欧洲多国认为,征收银行税意味着,一旦危机再度发生,银行将用缴纳的税金为自己买单,以免重蹈此次危机中纳税人救助银行的覆辙。但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G20成员国均表示,其严密的银行监管系统能够带来足够的保护,并没有必要再推出银行税。

  中国代表团成员、财政部国际司司长郑晓松说:“征收金融系统风险税并不是要降低金融系统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唯一选择。提高监管标准、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才是防范未来金融危机最有效的办法。是否征收金融系统风险税,应该由各国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做出决定,而不是推行全球统一的标准。当然,我们也不反对在二十国集团的框架下讨论相关基本原则,但这些原则是否采纳、以及如何采纳应该由有关的国家根据各自国情自行决定。”

  加拿大财长费海提称,G20的大多数成员国不会执行征收银行税的提议。费海提表示,加拿大反对征收这种惩罚性税收。他认为这只能解决“边缘”问题;相反,他督促G20成员国把重点放在监管改革的核心问题上,例如就银行资本和负债额度等问题达成共识。

  澳大利亚财政部长表示,G20有责任保证全球银行系统未来可以自力更生,但金融危机爆发时各国情况均不相同,澳大利亚金融系统并未爆发像其他发达国家那样的问题,因此不准备征收银行税。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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