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对“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作具体部署时,将“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在了最前列,且一大亮点是特别强调了“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
自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来,银监会批准设立了5家民营银行试点。今年“不设限额”表述的提出,意味着民营银行将迎来蓬勃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也凸显了政府以加快设立民营银行为动力,推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进程的决心。
“民营银行在前期小范围试点的基础上,开始走向常态化、制度化。中国银行业缺少的不是与现有银行模式趋同的中小银行,更需要有特色、更好地服务于传统金融体系没有覆盖到的领域的新型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对此作出如是解读。
如其所言,在经济新常态下,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重在改变经济结构与金融组织体系结构的不对称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渐凸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从眼前看,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顶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一招”;从长远看,扶持小微企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招”。虽然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扶持小微企业,但目前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加快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已成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及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民间资本的进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突破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民营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应李克强总理当前提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融资需求。”同时,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也认为:“民营银行的显著特点是能够依循市场机制自主灵活运作,通过结合股东企业在实体经济资源方面的优势,开拓产业金融链,整合地域经济资源,服务小微、服务社区、服务‘三农’。”
民间资本的进入与发展,不仅将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起到重要作用,改善传统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需求不匹配的格局,同时,也有助于约束此前因这些领域金融资源覆盖不足而派生的不规范地下金融活动,有利于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与此同时,一些政协委员对记者表示,大量民间资本的进入不仅承担了丰富和完善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结构的作用,同时也将增大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化成分,将竞争机制引入金融业,这对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的传统金融机构会施加强大的外部压力,有利于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相关部门一定要拿出更大的魄力和担当,使民营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能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并且要允许不符合条件、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破产或者退出市场,这要成为新的常态。”梅兴保提出。
正如去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广东深圳考察民营银行时所说的,“微众银行一小步,金融改革一大步”,相信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引领下,不断注入的民间资本必将成为未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推动力。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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