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时间:2015-02-09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这是我国深化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提高财政政策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一项重要改革。

据了解,中期财政规划是指财政部门会同政府各部门在分析预测未来3至5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的跨年度财政收支方案。

按照部署,我国初步实施的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中期预算。

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要求,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必须在中期框架下进行。

意见明确,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存在的问题;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

意见要求,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多个年度,可持续发展,不得一年一定。对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就业等方面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有关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

来源:中国审计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