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呵护互联网金融发展


作者:沈刚    时间:2014-09-2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诞生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极速发展态势,一是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各金融机构纷纷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金融业务产生变革,加速布局、积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业务创新。二是互联网企业纷纷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为互联网金融而生的新办企业不断涌现、业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对政府而言,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和促进民间资本的阳光化、规范化,提高金融普惠性,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挑战。对债权人来说,互联网金融模式提供了广泛的投融资信息渠道,项目的选择上更为多样化,而且大众还可以用众筹的方式参与其中满足了理财的需求。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上的成本非常低,金融产品的发行、交易以及货币的支付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进而大幅度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但由于债务人信息的披露不够完善,无法确定债务人的风险控制能力,也缺乏相关的监管制度而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风险;二是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及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都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网络系统的技术性安全就成了互联网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的损失,但在互联网金融中,安全风险导致整个网络中止,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我们说的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业务风险。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履行业务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增加市场运行过程及结果的透明性方面减少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同时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用权交易支付双方只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而互不谋面,使得交易者身份、交易真实性的验证难度增大,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而对我国而言,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服务方式。

互联网金融存在这么多的隐患,那谁来呵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笔者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防范技术性风险的能力会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现在互联网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也说明当前互联网技术是放心可靠的。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共性是金融业务,业务并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交易形式,传统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同样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存在,甚至更为突出。

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不断爆出的互联网金融违规事件体现了现实中互联网关系的三种主要缺失:监管缺失、评级缺失以及信息缺失。针对这三种缺失若不及时解决,带来的将是互联网信用关系中巨大的信用风险,而这一风险也将带来超乎预料的危害。信用评级业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中介服务,是揭示金融实际操作风险的有效途径。它通过对企业和政府的债务偿还风险进行评价,引导金融资本投资和经济决策,直接关系到金融产品的定价权,并影响一国信贷市场利率及汇率形成,与国家金融主权和经济安全密切相关。

2014年8月29日,大公国际在北京宣布,其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在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巨大风险,为了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矛盾,寻求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之道,在这一背景下大公国际推出了此平台。

大公国际对症下药,创造性的提出双向参与两类评级模式,更加规范有力地监管互联网信用关系、补充真实有效的缺失信息,并采用评级的方式对债务人真实偿债能力评级以及市场准入评级。

大公国际此举规范了互联网信用关系,减小了隐藏着的信用风险,顺应了时代的发展,然而,平台的建立虽然对系统进行了改善、制约以及监管,但是现实中评级人是否能够客观准确地对债务人或市场评级,是否会存在人为主观上的评级失真等此类人为问题依然等待着解决。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蓬勃发展的期间,大公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对未来金融行业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呵护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文/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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