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加工业准入办法出台 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时间:2012-11-01





  据报道,为落实《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申请公告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准入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企业不生产、销售和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

  通知要求,请及时将本地区2012年度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于2012年11月23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于目前我国钢铁产业出现了对市场需求回落和产能过剩叠加双重危机两种情况,工信部公示了我国《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金模钢铁网CEO罗百辉认为虽然国内废钢铁供应量快速释放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由于国内废钢铁社会积蓄量不断增长,我国的废钢铁产业链从小到大茁壮发展起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所以,废钢铁行业是属于黎明破晓前的新兴产业。

  据了解,国内废钢铁回收、处理和加工行业的"圈地运动"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不仅包括由传统的供销社转身而来的废旧资源回收公司,还有不少钢厂也加入到了争夺废钢铁资源的大潮中。由于行业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废钢铁处理加工网点和配送服务网络还分散在很多经营者手中,和国内的钢铁产量相比,即使是废钢铁回收加工行业的龙头,产能规模也相对偏小,未来不断整合扩张的潜力十分巨大。

  如果说以废钢铁年需求量来衡量的话,国内废钢铁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1亿吨/年(2012年),随着废钢铁供应量的增加,国内钢铁产量达到峰值区域,电炉钢产量不断提高,中性情景假设对应的废钢铁市场规模(只针对粗钢冶炼)有望达到6亿吨/年(2060年),钢铁生产将大量循环使用废钢铁。此外,如果考虑铸锻件行业的废钢铁需求,市场规模可能还会另外增加几千万吨/年。

  虽然国内一些与加工处理能力相配套的设备供应商也会受益于废钢铁回收处理网络建设,并且越来越多的废旧金属公司会到市场来募集资金,整个已行业处于繁荣发展的早期阶段。然而,与海外成熟的公司相比,国内废钢铁产业链上的代表公司在体量上还需要不断壮大,在经营模式上也有待进一步培育和成熟。

  罗百辉指出,我国废钢铁回收处理和加工配送公司的发展条件趋于成熟,市场前景广阔,但无论是回收网络建设,还是加工处理基地建设,从"十二五"和"十三五"开始都会有明显的成长空间。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全国年加工配送能力达到10-100万吨的专业化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的年加工配送能力达到2000多万吨,占社会回收废钢总量的35%以上,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所以,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正规企业要共同努力,下大力气解决社会落后生产能力对废钢资源的占用,初步建立完善和健全的回收、加工和配送体系。

来源:机电在线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