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信贷限制


时间:2014-03-14





  两会中传出代表建议依据“信贷政策严格控制过剩钢铁产能”,帮助钢铁行业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的方式,笔者认为并不可取。

  首先,作为我国五大需要重点调控的产业之一,钢铁行业已经受到了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严格信贷限制。国家高层早就要求银行等限制对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审批,包括钢贸信贷危机以来的银行自主性严格控制钢贸流通企业的放贷。实际上,我国的钢铁行业,通过正常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能力已经被大幅削弱;但行业虽然困难,但依然在正常的运转,这不是依靠钢材本身的自我造血功能就能满足的,反应出钢铁行业在不断的压力下,还有其他的融资渠道,因此,再谈用信贷政策来压制意义不大。

  其次,针对小钢厂采取严控信贷政策的做法过于片面。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钢企盈利能力正在分化;包袱小的小型钢厂由于其灵活性,能够更加快捷的抓住市场机遇及时调整策略应对市场,加上其本身各种额外成本较低,也使得小钢厂其实更加具备盈利能力。截止到2013年,我国中小钢厂亏损面为17.75%,虽然在扩大,但是相较于重点钢企高达40%的亏损面而言,尚且处于一个相对较好的情况。总体来看,当前小钢厂的盈利能力还是相对可观的,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小钢厂的贷款,并不能有效的形成控制力,最大的可能使得小钢厂因为资金的问题没办法进一步扩大产能而已,对于淘汰而言,不太现实。

  第三,控制小钢厂信贷政策涉嫌“一刀切”。一般来说,小钢厂其本身就处于天生的劣势;他们原本就很难获得来自银行信贷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在环保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的大运动之下,小钢厂的生存空间更小。但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小钢厂是极具成长价值的,因为行业的低迷使得他们原本的发展就受到了拖累,如果采取“一刀切”式的砍掉小钢厂的信贷,必然造成大量的小钢厂资金链断裂,这其中势必会有一大批活力极强的小钢厂会死在起跑线上;由此可能进一步遏制我国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限制钢铁企业信贷,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原则是帮助有生命力的,限制那些“苟延残喘、无生命力”的钢企,切记一刀切式的做法。

  根据信贷政策控制过剩产能,要建立在市场资源配置、环保测评的基础上进行,针对那些不符合市场发展要求、且高污染的钢铁企业;但并不能片面的认为小钢厂就是“不符合市场要求、高污染制造者”的典型;很多的大型钢厂,即便有合格的环保设施,但因为成本压力和亏损压力不愿意开启的;其实造成的污染可能更大,因为其本身的体量过大。与此同时,我国为什么能够有这么多小型钢厂存在,也说明市场有这些小型钢厂足够生存的土壤。

  所以,片面的要求对小钢厂依据信贷政策来限制钢铁过剩产能的做法并不可取,有重走只认规模不认效益的老路;甚至反而会引发我国钢铁行业向垄断市场的方向发展;在抓小放大的思路下,小钢厂退出留下的大市场,给予大钢厂更多的刚性生存空间,不排除这些钢厂走上为了快速抢占市场而继续盲目扩大产能等旧途;同时也会激起一部分小钢厂为了规避淘汰也盲目的大上项目的做法,岂不是依然是越淘越大。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