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严禁新增项目用地


时间:2013-11-20





  为遏制产能过剩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严禁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空间和配置矿产资源。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禁将计划供地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已受理的一律不予通过预审申请,从源头上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使用土地。严格依法依规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未按国家规定核准、备案的,不得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加强用地与用海管理衔接,严防通过围填海造地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空间。

  据介绍,国土资源系统将全面查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用地情况。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使用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基础上,将对违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进行清理整顿。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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