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不符合节能标准建筑不得销售


作者:周芬棉    时间:2012-11-30





  住建部办公厅今日发布通知,部署201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城市照明节能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在建筑节能方面,通知明确重点检查新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等。对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的检查,重点检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要求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使用的落实执行情况。

来源:法制日报 周芬棉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