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缺乏法律规范


时间:2012-04-06





  正是由于地方政府频频给房地产调控政策“松绑”,使得深受高房价折磨的公众深感不满,一时间“救市”成为禁语,甚至出现了“权力型房托”的说法。

  尹中立认为,这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2010年初高调出台时,市场同样有这样的预期,认为“尽管这次房地产调控力度史上最严厉,但持续时间不会太久”、“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离不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直到2011年第三季度,经过政府多次表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后,房价才有所松动。

  根据媒体的总结,“权力型房托”的三大特征是:第一,其主体为地方政府官员;第二,其真正目的是坚守以高房价为依托的土地财政,但却打着改善民生的幌子;第三,其操作策略是钻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空子,通过投机式蚕食的伎俩渐进消解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威力。

  对此,乔新生认为,要想真正消除公众的疑惑,切实让调控落到实处,就应强调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法制化,这不是排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作用,更不是虚化政府的行政调控手段,而是强调房地产宏观调控必须给社会各界以合理的预期,使房地产宏观调控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把住房作为基本的公共产品,明确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更加稳定和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乔新生说。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增补曹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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