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新建居住建筑将执行节能标准


时间:2012-03-05





昨日,北京市建委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年均竣工住宅面积为2600万平方米。到2010年,将完成现有25%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新建居住建筑能够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规划中称,“十五”期间,北京市累计建成各类房屋23691.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4182.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年均竣工各类房屋将达42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年均竣工为2600万平方米。同时,到2010年,将编制50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市建委透露,“十一五”期间将全面贯彻“四节方针”(节能、节气、节水、节电),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监管,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房屋销售等处进行把关,确保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到2010年,北京市将完成25%现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全市建成采用太阳能进行建筑供热的建筑100万平方米,采用地热源、污水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供热的建筑1500万平方米。

来源: 阿里巴巴建材频道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