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违法建筑拆迁将一律不给补偿


时间:2012-01-29





违法建筑在征收拆迁、搬迁腾退过程中一律不得给予补偿。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开始颁布《关于严厉打击参与违法建设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首次明确,严禁经纪机构代理出租违法建筑。对于代理出租违法建筑的经纪机构,依法限制网签资格,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经纪机构备案。

意见指出,对参与违法建设的相关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公示曝光;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系统。对参与违法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限制企业网签,一年内依法暂停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向发改、地税、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税收、金融等方面的监管。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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