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建筑业非常繁荣的国家,据统计,我国的既有建筑面积达近400亿㎡,而在这些建筑当中属于节能建筑的却少之甚少。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每年新建建筑面积超过20亿㎡,这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的。
据了解,建筑业的能耗占到所有产业能耗比例的25%甚至30%,形式十分严峻,而新建建筑属于节能建筑的只有2%。能耗过大,这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新建建筑的节能是关键。
重视法律建设 但监管不到位
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就已经起步。1986年,当时的建设部就发布了第一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998年,《节约能源法》正式颁布实施,2005年以来,建设部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1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地方如北京、深圳等也颁布了自己的建筑节能法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是国家层面的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它具体规定了对既有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的具体要求以及违反法规的相关法律责任,其中明确规定了: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业内专家认为,这种条款只能算是宏观条款,真正执行起来难度不小。
法律法规的充分细化只是建筑节能难以落实的一小方面,事实上很多专家都认为具有中国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经形成,而民用建筑的数量和面积均已远远超过公用建筑,关键是监管不到位,对法律政策落实执行不严。据了解,迄今为止,因为没有达到节能标准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寥寥无几。
全过程监管 落实又成难题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对新建建筑节能实行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管体现在六个阶段:规划许可、设计、建设、竣工、商品房销售、使用保修。这六个阶段具体表现为事前、事中、事后,事前监督,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事中监督,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事后监督,如: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保温工程具有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住建部的这个监管规定,建筑节能专家李伟志表示:“规定是好的,整个过程都在对建筑节能进行监督,但怕就怕出现执行力不够,对规定的不落实。如果具体监管部门一路大开绿灯,这种规定也是形同虚设。”他同时表示,要确立监督责任机制,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制定处罚措施,要大力强化媒体和社会监督,适时发布具体建筑信息,搭建良好的监管平台,让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效监管。
缺乏激励惠商政策是制约“节能”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大多建筑商不愿意做节能建筑,关键还是国家对于节能建筑具体鼓励措施的缺乏。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未对建节能建筑有多少政策上的优惠,拿银行贷款来说,做节能建筑的企业就并没有什么优势。而非节能建筑在市场竞争中几乎不受影响,记者采访了三十多个普通市民,认为节能建筑有优势并畅销的只占25%。房地产资深专家何成林表示,“虽然对于大多购房者来说还是看户型、地段、容积率等情况,但随着近年来的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也使更多关注健康、关注环保的人士关注到节能建筑。”由绿地集团打造的长沙绿地中央广场项目自开建以来,一直践行绿色理念,倡导节能减排,其国际双语幼儿园、项目展示中心更是达到国际绿色认证三星标准,开创全国先例,住建部和长沙市政府也多次对其予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记者从楼盘部分业主那了解到,正是因为看中绿地的绿色、低碳、节能,他们才会选择购买。一位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人们对节能建筑的关注和了解,建筑的节能特点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建立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出台更多具体的对于节能建筑的惠商激励政策就成了节能建筑发展的关键,如果监管再能够执行到位,我国节能建筑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开阔的。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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