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持久战”


时间:2012-01-09





  自从2010年4月针对房地产调控的“新国十条”出台后,根据第一条中有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各地政府陆续制定并实施了被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措施 ——“限购令”。

  目前全国有46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包括3个直辖市重庆除外、22个省会城市台北除外、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首府拉萨除外、5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房价过热的二三线城市。



 “限购令”出台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这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被有效遏制,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明显松动。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简称CREIS12月1日公布的对100个城市的全样本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11月,全国100个城市的住宅均价环比下降0.28%。”这已是百城房价连续第3个月环比下降,且降幅有所扩大,由此可见调控成效已逐步显现。

  原本,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这11个城市的“限购令”均有截止日期,除了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底外,其他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但是,住建部近日已知会相关地方政府,需在“限购令”到期之后对限购令的有效期进行延续。

  “限购令”将延续到何时?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已明确表示“限购令”只是暂时的,他说:“当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限购政策就将退出。”

  据悉,住房信息系统计划将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先把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尽快实行全国联网。个人住房信息网络化在全国连通后,可跨区域查询个人住房交易情况,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住房信息系统建立后,结合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相关信息,将形成一个逐步完善的信息平台,可以预见未来房产税的征收网络也将呼之欲出。同样先在各区域重点城市试点,而后通过联网将房产税逐渐覆盖到全国重点城市。不仅是房产税,当建立完善的资产信息平台、取得足够的信息之后,未来的财产税等也将在这一平台上逐渐推行。

  作为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的耕耘者,我感到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正在日趋成熟,未来也会形成常态。除了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之外,一系列市场化的调控手段,也将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从根本上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当房地产的居住功能和社会属性被还原,其投资功能和金融属性的长期价值才会表现得更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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