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限定房地产信托规模 不得超总资产的30%


时间:2011-09-21





  据证券时报报道,部分地区银监局已提出要求,辖区内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资产规模不得超过信托资产总规模的30%。在房地产信托发行较为火爆的长三角地区,这一规定已使得部分信托公司暂停了该项业务。此外,一些规模超标的信托公司则被相关监管部门降低了年度评级。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曾在7月29日表示,部分信托公司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了部分业务。

  报道称,这表明地方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托的调控力度在进一步加强,使得仅有少数信托公司还能进行该类信托项目。

  今年以来,多数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增长迅猛。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仅在今年前6个月,新增的房地产信托资产规模就高达2000亿,占新增信托资产总规模的25.4%。

  自2010年10月份,房地产信托收益率一路走高,特别是2011年5-6月份,房地产信托的平均收益率超过10%。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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