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国务院要求各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仅3天,继西安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15%之后,29日,宝鸡、咸阳、杨凌区、兴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安康、汉中、商洛等地都公布了自己的限价标准。其中华阴市房价控制目标最高,为15%;铜川市控制目标不但提出9.78%的百分比,还提出了均价控制在3500元/㎡以内的目标,可谓是全国最明确的房控目标。
与此同时,身处一线城市的上海市政府也在昨日终于打破缄默,公布只要上海的房价不超过8%即是完成任务。除了上海外,北京、广州和深圳等的一线城市仍未掀开“底牌”。早在此前已有39个城市公布了房价的控制目标,但因这一目标普遍与GDP的增长挂钩,而被媒体质疑为“涨价令”,离民众希望房价下跌的期望相差甚远。
试想一下,西安的房价普遍在60万左右(80平米),如果按GDP 15%增幅作为房价的调控目标推算,房价不会出现调整,反而今年还要上涨近10万。本来百姓的收入已经对高房价欲购乏力,现在房价的调控目标不仅不跌,地方政府只是控制了其历年过快的涨幅,这反映出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地方政府期望双轨制化解房地产矛盾
按照各地方政府来看,不是今年要大量的建造保障性住房吗?中低收入的群体可以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而高收入的群体可以住商品房,所以商品房完全可以让它市场化。2011年的各地方政府希望通过住房“保障轨”和住房“市场化”双轨制来化解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与矛盾。出于地方政府的GDP增长政绩的考虑,地方政府不希望商品房的市场出现过大的跌幅,而是希望是稳中有升。
但是如果房价与当地民众的收入比已经高达1:27以上了,这几年的涨幅已经过大,房价若今年再上涨15%以上,房贷的首付标准又提高至30%,则会有更多的中产阶级买不起房。再说,我国的保障型住房的欠账太多,就算建设资金充沛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对中低收入的群体住房全覆盖。未来的5年,保障性的住房能够能解决20%家庭的住房问题的就很不错了。所以,房价调控的目标若只是调低涨幅,而不是把房价真正的降至合理的区域,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因买不起高价的商品房,要依仗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届时政府的压力会更大。
所以,地方政府不要期望保障性住房的推出,来让房地产的泡沫稳在那里。只有房价真正降下来了,让大多数的中产阶层民众能够买得起商品房,让中低收入的群体住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这才是正道。何况现在的房地产的泡沫这么大,再把它越吹越大,可能中国的未来真的要走日本经济覆辙的老路了。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过高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官员对房地产的调控颇有怨言,很多官员认为:不靠卖地,还能靠什么?许多的地方政府在为今明两年的收入来源而发愁。他们认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归中央,但地方的事务要地方财政支持大部分,这就造成了小部分的财政收入做大部分的事,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地方政府不希望房价过多的下跌,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土地出让收入。再者,地方政府往往以土地抵摁借款大肆投资,如果房价下跌,这种高杠杆的风险就会暴露出来,这一模式的可行性依赖于土地价格永远的上涨才能维持。
所以,我觉得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是必要的,除了扩大增值税留存在地方的比例,还应该让各地征收房产税,通过收入的增加和政绩的考核(把降房价的多少作为政绩的考核指标之一),让地方政府真正的痛下决心,消除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的束缚,结束对房地产的过度的依赖时代。
我认为,房价的调控目标与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挂钩是有欠科学的,我们不应把房价的涨幅控制在一定小范围内,而是应该把房价调控到“回归理性的价格区间”为目标。只有中国的房价回归以自居住为属性的合理区间时,其涨幅才能跟当年的CPI相挂钩。现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这么大,任何的上涨都会更加吹大其泡沫,并对未来的中国经济和金融风险造成极大的危害。
来源:搜房网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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