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将改造3000万平方米非节能住宅


时间:2016-08-11





  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称,目前北京市约有3000万平方米1990年以后建成的住宅楼房,未实施节能改造或节能标准低。“十三五”期间,这些房屋将有序地推进节能综合改造。针对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方面的问题,市住建委计划今年出台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范性文件。


  近日,市人大召开“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调研启动会。据悉,在调研基础上将起草完成议案督办报告,并将展开询问,形成审议意见书,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市住建委推进老旧小区房屋改造


  随着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老旧小区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将老旧小区设定在1990年之前,是符合实际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一部分小区属于1990年前后混建且均未采取节能措施,而住宅楼居民又强烈要求同步改造。经过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改造了一部分1990年以后建成的住宅楼。


  据初步统计,由于历史原因,北京市仍有约3000万平方米1990年以后建成的非节能住宅楼房,未实施节能改造或节能标准低。市住建委已会同市重大办研究推进这部分房屋的节能综合改造工作。


  “两步走”落实热计量改造


  “十三五”期间,本市力争在2018年以前,对2000年以前建设运行的老旧供热管网完成改造。经汇总,北京市2016~2018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任务为:主管线约2100公里、户内线约5000公里、换热站194座,投资需求预计为89亿元。


  老旧小区在开展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时应同步实施分户计量改造。目前,老旧小区供热管线在住户室内,实行分户计量改造存在入户施工组织工作量大、居民装修难恢复等问题。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对老旧小区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实施改造:先安装楼栋计量表分析楼栋能耗,在楼栋热耗具备计量退费条件且多数用户同意改造的情况下,再实施分户计量改造。


  专款专用 落实老旧小区改造


  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方面,遇到特殊问题或疑难问题,由市住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属地住建委房管局协调解决。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存在几个问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据关联和整理工作程序需进一步简化。同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支付后监管需要加强。此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市住建委已计划2016年出台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范性文件,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指导区审核部门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工作。


  此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补建赋予法律手段,并制定引导措施。


  政策先行 规范转租转借


  截至目前,全市中心六城区共有平房(含中式楼)1735万平方米。2013~2015年,本市累计修缮10525户平房,2016年计划修缮2750户。


  在平房区,群租时有发生,其中直管公房不仅存在群租,转租、转借的问题较多。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地方立法,严厉打击群租。同时加强直管公房管理,依法规范直管公房出租和出借。


  目前,直管公房管理存在转租转借问题较多、流转利用不畅、统计标准不一、产权单位职责不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等问题。本市将对直管公房的规划使用做出制度性安排。


  市住建委目前正在拟定有关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内容包括指导中心城区加强对转租转借的监管力度,规范转租转借行为;按照市场化租金就地改善周边有承租意愿的原址户籍居民居住条件,把部分房源用作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结合城市功能升级需求,按照有限原则进行合理利用;加强机构设置;加强数据调查,形成年报制度;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等。(蔡 安)


来源: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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