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15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须用绿色建材


时间:2015-07-21





四川省住建厅近日透露,该省即将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建材市场鱼龙混杂,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是绿色建筑的一项基础工作,需要相关机构给出权威、专业的判断。建筑由建材构成,如果建材不执行绿色标准,就无法想像绿色建筑能达到节能减排、改善生活环境的目标。

根据《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应当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与此同时,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建材;鼓励使用建筑废弃物、工业废渣生产建材,鼓励采用自保温系统;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尽可能减少实心页岩砖的使用。

今年以来,四川省住建厅先后组织对《四川省绿色建材技术导则》和《四川省绿色建材技术细则》进行了评审,第一批纳入绿色建材评价的材料包括预拌混凝土、隔墙板、防水卷材、塑料管材、建筑陶瓷、烧结墙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岩棉矿渣及制品钢筋、塑料型材、塑料门窗、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等15类材料。(李长峰)

来源: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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