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第一单 房屋收益全归老人


时间:2014-10-20





  首款“以房养老”试点产品,将是非参与型反向抵押保险。在周末举办的“2014养老住区模式创新发展论坛”上,首个向保监会递交方案的幸福人寿副总曲和磊向记者透露。

  自保监会7月1日提出要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试点“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首批“以房养老”产品究竟将采用何种形式,得到了老人们的关注。按照保监会的介绍,试点以房养老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昨日,幸福人寿副总曲和磊向记者透露,作为首家向保监会上报方案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设计的“以房养老”方案为非参与型反向抵押保险,房屋增值收益全部归投保人所有,而保险公司将定期评估房屋价值,承担房产可能下跌的风险。“我们在确定老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时,就会考虑到房价预期上涨的部分,而当房价下跌不超过某一范围时,养老金金额也不会调减。”曲和磊表示,反向抵押计算的房价预期上涨比率,还需等待保监会的批复,“但我们只针对拥有完全产权的70年住宅,老人可随时退保,赎回产品。”

  “试点产品定为非参与型,不是保险公司不愿意获得更多利润,而是因为房产增值收益很难计算出来。”一位业内人士提出,由于以房养老涉及房价下跌的风险,需要对投保人的房产进行长期估值、抵押,风险不小。

  在昨日的“2014养老住区模式创新发展论坛”上,宏福集团也宣布,已与水城金手杖国际养老公寓和清华校友会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清华校友的第一批老人,将正式入住养老公寓。(记者赵莹莹)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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