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业与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符合《建筑卫生陶瓷准入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报送到工信部,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该办法将于2014年8月1日施行。《办法》主要是解释如何去执行《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执行的程序以及执行的方式等。自2013年9月13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对《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到现在管理办法实施,时间跨度已经近一年。(龚鑫)
来源:中国工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