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中国水电开发决策审批存缺陷


作者:秦京午    时间:2013-12-26





  日前,19家民间组织在北京发布了《中国河流的“最后”报告》,强调了坚守河流生态红线的重要性,呼吁撤销小南海水电站项目,搁置怒江开发,慎重考虑现有的全江全流域梯级水电开模式的巨大和不可逆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代价,以限制水电的不合理开发。

  在今年年初才发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中的水电开发计划,2010年至2015年将开工建设常规水电1.2亿千瓦,到2015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替代能源之一的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6亿千瓦。在报告中,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对于如此迅速和大规模的水电开发计划将带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表示担忧。

  在报告中,民间组织分析了水电开发决策和审批中制度缺陷,如公众参与的边缘化、项目未批先建以及河流总体规划滞后和规划环评缺位等。同时,报告还分析了水电开发过程中移民安置、生态系统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大坝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报告同时强调了坚守河流生态红线的重要性,希望政府能够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决定,尽快通过河流立法落实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真正确保已经划定的生态红线在水电开发过程中发挥根本的制约作用。报告还就水电开发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建议发展非水可再生能源,减轻水电开发对江河的巨大压力。报告发起机构之一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负责人马军指出:“作为民间组织,我们支持政府节能减排的承诺,但是西南水电的过度开发无助于节能减排,在目前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为了消耗过多的电力,甚至会导致更多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以及为了电力调峰的需要甚至可能导致更多煤电的上马。”民间环保组织还提出了两项特别呼吁:呼吁撤销小南海水电站项目并恳请国务院撤销环保部2011年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决定;呼吁暂时搁置怒江五个梯级的开发计划,寻求已建电站中增加发电出力的潜力的替代方案,出台新的河流保护法规,划定予以保护的自然河流江段,赋予原生态自由流淌的河流和河段以新的价值。希望在‘十三五’能源规划制定中,应慎重考虑现有的全江全流域梯级水电开模式的巨大和不可逆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代价,严密论证其可行性,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以限制水电的不合理开发。”


来源:中国能源网   作者: 秦京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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