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资源开发等领域


时间:2013-12-04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资源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等领域。

  《通知》要求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科学规划城市的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项目。建设总量适宜、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和景观系统,完善交通运输网络,解决资源枯竭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基本公共服务缺失问题。加强城区与工矿区联系,推动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向矿区、林区对接和延伸。

  《通知》明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资源型城市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在岗培训,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归国人员创业平台,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发达地区与资源枯竭城市的干部交流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环境,引导各类人才向资源型城市流动。

  加快推进改革开放。促进资源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强化资源开采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立和谐共赢的矿地关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优势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资源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等领域。

  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支持资源型城市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及深加工项目。

  《通知》还要求,挖掘传承精神文化资源。传承和发扬资源型城市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全面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保护和利用好反映资源型城市发展历程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教育示范基地。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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