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改革“挂而不联”困境待解


作者:田婷    时间:2012-12-21





两广地区的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即将满一周年,在这一时间节点上,天然气价格改革再次引起市场高度关注,这也已体现出天然气作为基础能源的地位日益提升。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座谈会中提出,要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两广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之后,国内多个省市集体提高居民销售气价。据悉,仅在12月1日 当天,就有北京、徐州、海口等地提高气价,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也宣布施行阶梯气价。

其中,北京市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统一上调0.23元,调整后价格为2.28元/立方米;海口管道燃气将从2.60元/立方米涨到3.15元/立方米,上涨0.55元/立方米;徐州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2.45元,并推行阶梯气价;长沙、株洲、湘潭三地阶梯气价管理分为两档:居民年度购气量 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实行第一档气量气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45元;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 部分,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3.00元。

12月7日,四川省发改委也下发了《关于实行天然气综合价格的通知》,将现行的自产天然气和外购天然气综合作价,不再单独制定外购气价格。即适度提高自产气价格,较大幅度降低外购气价格,统一执行综合价格。此举的目的一是平衡各用户用气矛盾和用气成本,二是为对接国家拟出台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奠定基础。

天然气价改新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天然气门站价格不再由政府根据"成本加成"的方式决定,而是按照"市场净回值"的方式倒推得出。"市场净回值"中的"市场",即是进口液化气和燃料油的市场价格。由于我国尚未有天然气现货和期货市场,因此只能通过与有价格发现功能的替代能源挂钩,间接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这也是天然气价改新规的核心。两广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打破了我国天然气"成本加成"定价的大一统局面,为天然气价改市场化指明了方向。但试点一年以来,两广地区的天然气价格却不能与替代能源价格实现联动,导致价改市场化的设计初衷未能通过实践得到充分检验。有机构数据显示,与2011年底相比,2012年替代能源价格已上涨19%,两地的门站价却未做任何联动。

按照目前形势,如果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价格充分联动,两广地区的天然气价格将出现一定幅度上涨。发改委在考虑到试点地区的适应和承受能力,保证试点地区利益的基础上,暂不做调整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天然气价改新规的核心就是要通过与替代能源挂钩联动,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如果两广地区气价改革试点定下门站价后不再调整,便无法检验出与替代能源联动这一核心制度的效果,试点的意义也便无从谈起。此外天然气价格仅与原油和进口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也有问题,价格高了部分用户会转向用更廉价的电或煤,造成天然气销量下降。


来源:中国能源网 作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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