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出台利好政策助力天然气发电


作者:田婷    时间:2012-12-12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发展的六大重点任务。其中,在非常规天然气发展中,页岩气将初步实现规模化商业性生产。

作为"十二五"时期引导我国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期间,首先加强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增加国内资源供给;到"十二五"末,形成四个年产量200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常规天然气生产区;开展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优选一批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页岩气勘探开发以四川、重庆、延安等19个页岩气勘探开发区为重点,初步实现页岩气规模化商业性生产;开展煤制气项目升级示范,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示范规模。

"十二五"期间,还将稳步推进LNG接收站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实施节约替代和提高能效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两种资源、分步实施、远近结合、保障安全、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北通道和海上通道。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环渤海、川渝地区管网,基本建成东北、珠三角、中南地区等区域管网。加快煤层气管道建设、完善页岩气输送基础设施。

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和沿海主干道为大动脉,连接四大进口战略通道、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全国主干管网,形成多气源供应,多方式调峰,平稳安全的供气格局。

天然气储气设施是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手段,是天然气输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储气能力建设已严重滞后,要根据全国天然气管网布局,加快建设储气设施。"十二五"期间,新建天然气管道(含支线)4.4万公里,新增干线管输能力约1500亿立方米/年;新增储气库工作气量约220亿立方米,约占2015年天然气消费总量的9%;城市应急和调峰储气能力达到15亿立方米。

在该规划出台前,国家发改委在10月31日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也于本月初(12月1日)开始实施。新施行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将我国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除了陕、蒙、晋、皖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禁止类)、煤层气发电项目(鼓励类)和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鼓励类)之外,天然气发电项目都属于允许类,而这在2007年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中被定为限制类。

天然气发电在欧美、日本等很多国家应用非常广泛,是综合效用很高的发电方式,特别是在电力供应的调峰填谷方面具有突出作用,我国天然气发电由于先前的政策导向和气电的经济性问题,一直发展很慢。

天然气发电与传统火电相比具有运营灵活、无污染等优点,随着我国天然气产量不断提高,未来天然气发电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把天然气发电由限制类改为允许类,表明政府支持天然气发电。

在相关能源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可能会通过上网电价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天然气发电规模的扩大,预计"十二五"末,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有望在2011年的约3000万千瓦的基础上翻番。

来源:中国能源网 作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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