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民资进入能源领域有助降低能源价格


时间:2012-06-21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都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并扩大新能源领域投入。在民资领域,这个细则的出台有何意义?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陈永杰对此进行解析。

陈永杰:民间投资36条出台以后,需要制定的配套措施有三、四十件,这一件就是进入领域能源比较重要的一件,因为它涉及到民间投资进入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问题。

陈永杰表示,民资民企进入能源领域,将同时面临风险和机遇。

陈永杰:一个是经济技术风险,比如在能源、资源的勘探过程当中,有没有这个资源,这个资源的丰富度到底如何;进入核领域、电网领域等一些新能源领域都要求比较高的技术,而民营企业现在这方面的技术准备总体还明显不足。第二个是政策和行政方面的风险,政策还要进一步具体化,因为能源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执行过程当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在管理当中不作为,或明或暗的限制还会存在。第三个是道德风险,有一些民营企业,为了尽快获得能源资源或者参与这方面的投资,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正当的手段。

机遇也很大,明显扩大了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创造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合作发展的机遇,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了一些非常大的机遇。

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与逐步壮大,已经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陈永杰认为,鼓励和引导能源领域的民资,有利于我国能源的市场化。

陈永杰:首先它增加了竞争主体,民营企业进去后使我们国家在能源领域的竞争性更强。第二,通过民营资本的投入,扩大了能源资源的供给,会缓解能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制约。第三,这几年能源资源价格明显上升,民营资本进去后,会相对降低能源的价格,进一步提高我们国家在国内及国际能源领域上的地位。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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