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从即日起到3月31日,运送电煤的车辆可凭《河南省电煤运输通行证》和《平顶山市电煤运输通行证》,优先在省内各高速、国省干线公路通行。
据了解,为了缓解河南省电煤运输压力,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为电煤运输车辆提供保通服务,省内各高速、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都设立了电煤运输专用通道。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联合加强道路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危险、结冰路段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和复杂路段提前设置明显标志,增派路政人员和执勤民警,确保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过。
所有电煤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污染公路及周边环境,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行,装载量不得超过核定吨位的30%。超过30%核定标准或借机混装的超限超载电煤运输车辆,一经路政人员、执勤民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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