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高于国际水平,上调电价可能性大


时间:2011-11-29





煤价大涨高于国际水平 上调电价方案获批可能性大


  早在七八月份,由于南方地区多地出现严重旱情,有关部门就预计到由于旱情将导致水力发电不足,今冬电煤需求量明显增大。为了应对这种局面,许多地方市政供热企业早早启动了储煤工作,确保今冬不因煤炭供应而影响供热效果。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当前全球气候处于多变期,而新兴发电产业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受气候制约又比较明显,火力发电依然是当前主力发电方式,而未来整个火力发电产业对于电煤的需求将有增无减。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供应吃紧且煤价继续上涨已成定局。


  据山西省煤炭厅汇总的消息显示,2011年5500大卡标准电煤的平均合同价格预计为490元/吨。“就价格而言,比上一年的合同价上浮了40元/吨。”中银国际在一份报告中维持了煤价坚挺预期;广发证券则认为,2011年煤价涨幅在15%以上动力煤10%-12%,炼焦煤15%-20%。


  “由于山西煤炭历年调出量占全国总量的近3/4,所以山西省方面的煤炭定价会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下一年的全国煤炭走势。”煤炭专家黄腾坦言。另有数据显示,近期北方主要中转交易港口的煤炭交易价格持续上涨,其中作为全国煤价风向标的秦皇岛,11月14日,山西大同5500大卡优混煤的平仓价格已达每吨850-860元,而去年同期价格为810-820元,同比上涨40元左右。10月份秦皇岛港动力煤现货交易价格指数为每吨845元左右,比上月每吨上涨了15元。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告诉记者,由于价格的不断上涨,环渤海四大主要煤炭中转交易港口10月煤炭库存量一周内减少300多万吨。李朝林不无忧虑地指出,冬季将至,火电企业进入电煤集中储备期,势必将进一步抬升煤炭价格。他说,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就会加剧造成用电紧张局面。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张粒子教授指出,我国用电结构以煤电为主。火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比例超过70%,今年前三季度,火电在发电总量中超过80%。按照目前电力需求缺口和增长速度来看,煤炭的产能还是不够,而且将来肯定是越来越趋紧的一个状态。在预期供给紧张的状况下,煤炭价格自然会上涨。


  “电老大”发慌


  煤炭行业的普遍上涨行情,最直接地影响到了电力央企的发电积极性。由于电煤涨价导致的电荒或将在这个冬天出现。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甚至存在发电越多亏得越多的窘境。


  中电国际董事长李小琳在第三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上表示,由于结构性矛盾和电力体制问题短期无法解决,火电装机容量前三季度已经持续负增长,导致今冬明春用电缺口可能达到3000万-4000万千瓦。


  李小琳表示,由于改革的滞后,煤电关系至今尚未理顺,火电的年年巨额亏损,严重挫伤了发电产业的积极性,局部地区出现了“电荒”。此外,受到“十二五”节能减排的要求,对于火电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要求更高,发电企业就像被戴上了“紧箍咒”,她预计今后区域性和结构性电荒将成为常态。


  一位在电力行业工作近30年的资深高层人士表示,目前国内的火电装机容量是绝对够的,根本不至于导致“电荒”。他认为,如果电价机制不理顺会更加滋长无序、低效的发展。


  事实上,尽管煤电联动自2004年就开始实施,但由于“煤老大”和“电老大”在多次谈判后仍难以达成,价格关系一直未能理顺,因此,价格谈判和博弈仍在两位“老大”之间进行着。“我们早已和神华、中煤在谈了,但现在还是量的问题,价格方面还需要商榷。”一位五大发电集团燃料部人士对记者透露,他们寄望涨幅不要太高,毕竟目前五成左右电厂受煤价上涨之苦仍在亏损,且国内煤炭产能面临过剩,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涨幅争取控制在5%以内。


  但长期的谈判、商榷并未改变电力企业发电亏钱的窘境。从今年电力企业三季报可看出,前三季度电力板块利润额同比下滑逾26%。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巨大,有部分电厂负债率已经接近150%。


  在这种情况下,电监会近期预警称,中部六省份今冬明春或将面临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电力短缺,部分省市将再次面临拉闸限电的考验。目前已进入供电供暖旺季,推升动力煤价格季节性上涨的因素增加,这将使电力企业的日子更加难过。


  另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据中电联初步测算,环保标准的提高将每年增加火电厂900亿-1100亿元的运行费用。在脱硝电价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电力企业很难在已经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承担如此之大的运行成本。


  基于上述因素,短期内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必要性大增。鉴于煤价方面煤电双方意见的长期不统一,中电联预计,2011年底将是电煤供需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如不及时上调电价,已经亏损严重的电力企业将更加缺乏发电积极性,而缺电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