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主辅分离”收尾之后,电改开始向“输配分开”推进。
11月4日,国家电监会下发《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推进输配电成本透明,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规范输配电成本和输配电价形成。
11月7日,电监会官员向本报记者解释称:“办法目的是约束电网企业成本,为独立输配电价形成打下基础。电监会对电价成本监管将更加细化、规范,按规定电网企业职工薪酬制度也要备案。”
依照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输配电成本信息;电监会可根据输配电成本实际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输配电价格的建议。
在经历长期的理论研究后,电监会在输配成本监管上终于有实质性动作。这一定程度上与新任电监会主席吴新雄的执政思路有关。
自吴新雄就任以来,电监会在电力市场、电力安全等领域频有新政,力图开启电力监管新局。其中,电力价格、成本和财务监管是吴亲自敲定的监管重点。此次办法出台,可以视为输配分开改革的前奏。
输配成本侵占3成电价
输配成本高、成本界定模糊是电力产业的弊病之一。
一位电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官员告诉记者:“输配成本是电价主要构成部分,影响电量在电网中的流动和交易。厘清输配成本构成,是电价改革的基础。输配分开的目的是形成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的清晰电价体系。”
国家电监会资料显示,2010年国内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不含线损为160.91元/千千瓦时,占销售电价的28.15%。
高昂的输配电价不仅推高电力价格,亦影响资源在区域之间的优化配置。在电力跨省区交易中,电能交易送出省区、路过省区及受入省区等均要收取费用。
以甘肃送华中交易主要输电通道为德宝直流为例,2010年在交易过程中,甘肃省电力公司按30元/千千瓦时收取输电费,陕西省电力公司收取1.45%的网损,西北电网公司按24元/千千瓦时收取输电费,国家电网公司按46元/千千瓦时收取输电费并收取5.31%的网损,华中电网公司按24元/千千瓦时收取输电费,五家电网企业输电价格合计达到124元/千千瓦时。如果包含德宝容量电费分摊和各环节网损,整个交易中间成本高达160元/千千瓦时。
作为电改主要推动者,电监会曾多次建议,稳步推进电网企业输配电体制改革,实施输配电业务内部财务独立核算;深化输配电价改革,理清输电、配电成本,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机制,真正形成公平开放的供用电市场。
“然而,电网属于垄断行业,掌握电力调度交易权,在电力交易中占据话语权。输配成本监管难度较大。”上述电监会派出机构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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