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成品油改革 航油“尝鲜”市场化定价


时间:2011-07-14





  昨日7月1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

  发改委表示,该价格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调整使得航空煤油价格变化的周期更短,航空煤油价格的调整更趋市场化。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航空煤油业相对不那么敏感,其市场化改革之路走起来较为容易。而此次改革,或预示着成品油定价权将逐步下放。

  燃油附加税或将调整

  昨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要逐步实行市场定价。

  通知指出,为平稳推进市场化改革,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出厂价格由进口到岸完税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其中,采价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海上运保费暂按每桶2美元确定;港口费暂按每吨50元确定;汇率为采价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的平均值;吨桶比为1:7.9。

  贴水由供需双方考虑市场供求、运费、交易数量、国际市场油价走势等因素协商确定,每年协商一次。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

  有分析认为,完善后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自2009年11月开始实行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起,我国燃油附加费采取逐年调整的方式,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其中,燃油附加的单位收取率,按照上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和航空公司、旅客合理分担的原则确定。

  当前,航油成本已经占到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的40%。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航空煤油出厂定价机制变化后,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只能通过燃油附加税传递给最下游的消费者,因此,燃油税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的联动机制也会随之变化。

  “接下来,燃油附加税也会随之调整。”林伯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成品油定价权有望逐步下放

  6月底,相关部门发布通知,从7月份开始实行新的成品油进口关税,其中航空煤油进口关税调整幅度最大,从9%下调为零。各部门相继出台的政策,似乎体现了国家正在力挺航空煤油的市场化。市场已经开始预测,发改委启动航空煤油市场化定价,标志着新一轮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即将到来。

  相关分析师指出,从上游供应市场来说,中航油公司处于事实上的垄断专营地位,而航空煤油占我国原油加工量的比例仅在4%左右,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主流交易品种仍是车用汽柴油。

  根据最近的月度数据,5月份中国进口航空煤油税后价格为8650元/吨。在相关部门频频出手之后,航空煤油的国内和国际差价基本难以超过1000元/吨。

  “之前航空煤油的价格,都是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同步。而5月份则是单独上调航油价格。”分析人士表示,当时便有声音指出,航空煤油可能优先实现国内与国际同步。

  林伯强认为,国家对其他油品的市场化改革,大致会遵循相同的套路,即一开始是由国家部门根据需要直接调整价格,而随后会逐步进入半市场化的价格联动机制,至于完全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短期难以实现。

  朱春凯则进一步指出,按照发改委所定的新机制,航空煤油定价将更趋于市场化,而对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而言,可能是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的一个信号。

  其实,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的曙光在上个月出现过一次。6月初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在年内推出。而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成品油定价权可能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但此消息并未得到发改委的确认。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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