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时间:2011-04-01





  调价时间滞后 价格设定不合理 国内油价盯国际 透明定价机制滞后


  本网讯 近日,国际油价再次快速上涨。3月23日辛塔、迪拜、布伦特三地原油价格分别比3月1日上涨3.8%、3.2%和2.1%,22日三地原油移动平均价110.57美元/桶,价格变化率12.8%,已经远超当初发改委设定4%的调价幅度。这意味着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日子不远了。


  然而,国内油价一味盯住国际价格,已经使得定价机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造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严重扭曲。2月份有消息称,由于国内需求不旺,而成品油价格反倒上涨,使定价机制陷入“需求不足,价格却上涨”的悖论。2月24日,北京、上海一些加油站展开降价促销活动。北京丰盾加油站93号汽油价格为6.85元/升,与7.45元/升的最高零售价相差0.6元/升。上海中环线田林路口一家中石油加油站,93号汽油价格6.93元/升,比调价后7.39元/升下降了0.46元/升。而近几天,由于对未来汽油价格看涨预期强烈,部分油厂开始屯油不出,加剧部分地区汽油市场供求紧张矛盾。不难看出,这些现象背后折射出,国内成品油市场机制部分出现失灵,没有完全起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表示,中国对油价的控制会逐步放开,实现与国际油价市场接轨。他说:我们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就是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但是这一步还走得不完全,也就是说现在我们形成定价的标准,要以20天石油的价格计算,我们还没有达到随时来根据市场变动价格。同时,他对民众担忧“国际油价降,发改委价格不一定降,但是国际油价涨,发改委价格一定涨”现象表示理解,并逐步通过油价定价机制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成品油调价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现行国家确定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根据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在连续22个工作日以上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这使得国际价格频繁波动不能及时反映到国内市场,同时按其确定的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二是价格设定不合理。每次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三是国内油价盯国际,忽视国内需求。由于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四是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政府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国内成品油价格仅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走势来定价,且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22天,这给投机经营预留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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