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含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五省一市)地处我国中部,近几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均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虽然华中区域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都不大,与我国西北地区新能源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的模式相比,存在的问题有差异,但通过解剖,仍可一窥新能源并网的现状。
风光背后
华中区域新能源并网基本情况
风电方面,华中区域风电资源主要分布在高山、湖泊,理论蕴藏量较少,无大型风电基地规划,风电开发较为零散。截至2010年6月底,华中区域除四川省外,其余各省均有风电,其中已并网风电场10个,装机容量24.065万千瓦,占区域总装机容量的0.13%;没有已建成但未并网的机组;在建装机16.37万千瓦。现有风电场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约为1800~2000小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7月发布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华中区域各省均属于第四类风能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
但2009年8月1日之前核准的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仍为项目招标价。
华中区域已投产风电的投资主体均为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及地方能源、水利投资集团。风电均采取“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方式,并网电压等级一般为110千伏。绝大部分风电场接入系统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但也有个别项目为风电企业自行建设。
大部分风电场的安全性评价、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均良好,风电电量均能全额收购,基本不存在上网难题。
太阳能发电方面,华中区域六省市均不具备丰富的光照自然资源禀赋。其中河南在全国属于三类 (全年日照时数2800~3000小时,太阳年辐射总量5000~5900兆焦/平方米),湖北、湖南、江西属于四类,四川、重庆属于五类。除河南省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较好条件外,其余各省太阳能资源条件均较差。
截至2010年6月,华中区域仅湖北、江西两省有光伏发电工程,其中建成未并网光伏发电工程2个,容量0.3384万千瓦;在建光伏发电工程4个,容量0.4476万千瓦;此外,还有多个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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